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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
07-29
【行政处罚】对违反《宗教事务条例》行为的处罚(详见下列子项)
07-29
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对未经批准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塑神像和佛像、设置功德箱的处罚
07-29
对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的处罚
07-29
对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07-29
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处罚
07-29
【行政处罚】对违反《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详见下列子项)
07-29
对未领取《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志擅自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处罚
07-29
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再具备本规定所规定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处罚
07-29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未在生产经营场所悬挂《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志;因故不再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未向原核发机关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注销手续并交回清真标志;
07-29
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生产清真食品所需肉类原料未到清真牛羊屠宰场或者清真柜台、摊点采购;生产经营回族等少数民族禁忌食品;清真食品的食品名称含有回族等少数民族禁忌的文字或图像;
07-29
对伪造、出租、出借或者倒卖《清真食品准营证》或清真标志的处罚
07-29
对向清真食品市场供应非清真牛羊屠宰场生产的牛羊肉及其他非清真肉类产品的处罚
07-29
对将回族等少数民族禁忌的物品带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且不听劝阻的处罚
07-29
【其他权利】对跨县、市举行宗教活动的备案
07-29
【行政许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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