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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权利】城镇双无业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时间:2020-07-29 03-02来源:作者:点击:

    权利类型其他权利责任主体卫计局(计生局)
    权力名称城镇双无业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子项名称
    办理流程前置要件及办理时限
    按照申请、调查、审查、批准、发放、归档等程序办理,每年集中审批一次,每年发放一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证实材料;
    7、15个工作日。
    权利依据责任事项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10元奖励费或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 1.受理责任:接收申请人的材料。
    2.审核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15个个工作日审核完毕。
    3.批准责任:对材料齐全的批准发放。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