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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养老补贴服务细则及领取指南
    时间:2025-08-26 10-49来源:千山区民政局作者:点击:

    老年人福利补贴包括: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可兼得),享受对象应为鞍山市户籍符合相应条件的老年人。

    申请方式一:本人申请→户籍所在社区(村)初审→街道(乡镇)审核→县(市)区民政部门终审。

    申请方式二:智能手机登入微信小程序“辽事通”APP→民政→养老服务→高龄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即可申请。

    1.养老服务补贴

    补贴对象:8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经济困难老年人是指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老年人)。

    补贴标准:50元/人/月

    2.养老护理补贴

    补贴对象: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经评估确定为中度失能等级以上的老年人。

    补贴标准:50元/人/月

    3.高龄津贴

    80至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50元/人/月;90-99周岁老年人定期生活补贴2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定期生活补贴50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