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文件要求,区农村人居环境督导组联合区水利中心,主要针对河道垃圾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本次督查共发现问题点位15处,包括东鞍山街道4处、汤岗子街道7处、甘泉镇2处,以及甘泉镇存在有建筑残渣堆1处,放牧牲畜1处。目前,区委农办已将督查通报传送至各镇(街),并督导其按时完成各问题点位整改工作。
下一步,千山区农村人居环境督导组将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圆满完成省环保督察各项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