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1日,区长李扬同志在区政府3002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六届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
一、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强总理听取审计署工作时的工作讲话精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常委会会议要求传达提纲和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审计机关发挥的积极作用,对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新时代审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强总理从推动宏观政策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等3个方面,就如何更好发挥审计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强总理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时的讲话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工作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加强预警提醒,及时发现和移交问题线索,形成震慑效力;二是要以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紧盯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增强真抓实干的定力,扛牢整改责任,敢于较真动真碰真解决问题,聚焦重点问题,着力在查深查透、形成震慑上下功夫;三是要以提升审计效能为关键,以思想作风建设为保障,着力在转变观念、接续发力上下功夫,在审深审透、敢审敢严上力求突破,在审研结合、创新提质上见到实效。
二、听取千山区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建设项目整改收尾工作专班第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一是持续抓好路灯点亮工作,工作专班需加快推进路灯修缮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完工的路灯要及时向市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并尽快完成移交工作;二是持续抓好债务化解工作,工作专班要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对接,稳妥稳步地做好棕榈集团、中铁十九局等还款化债工作,确保债务按时化解,避免因债务问题影响项目收尾工作;三是持续抓好工程质量和手续整改工作,工作专班需加大项目质量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已完成工程的质量情况,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要积极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捋顺各项工程手续,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会议议定:原则通过千山区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建设项目整改收尾工作专班第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三、书面传达学习全国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会议、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及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听取关于全区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一要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现在已经进入春季开工期,这个阶段历来是安全生产关键期,同时也是事故易发期,要以讲政治的鲜明态度做实做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分级负责、分兵把守、层层落实、严密防范。二要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清明、五一临近,天气转暖,人员进山祭祀、旅游、农事和生产用火明显增加,春季风干物燥,火险等级将持续攀升。要层层压实责任,要管住人、守住地,确保火源不入林、火种不上山。清明节前,由区应急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全力做好配合,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巡护工作,加大进山检查和巡护工作力度,特别是,要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严格落实“见烟必查、见火必罚”要求,积极引导和警示群众文明祭祀、文明旅游、文明农事生产,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发生风险。
四、听取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25年度第一季度消防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加大检查力度。各部门、各镇街一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领域,近期,由消防大队牵头,联合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全区内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检查,各镇街以及公安属地派出所要做好三级、四级列管单位的消防检查、消防演练和消防意识提升工作。二要聚焦重点,加大整治力度。要聚焦高风险场所,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聚焦防控薄弱环节,抓好城乡接合部、老旧小区、“九小”“三合一”场所等重点部位,坚决查处“三合一厂房”、电瓶车停放、疏散通道堵塞等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事故发生。三要压实责任,加大管理力度。各部门、各镇街要做到“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企事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及时堵塞消防安全漏洞;要加强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培训上岗率,不断提高消防“四个能力”水平。
会议议定:原则通过千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25年度第一季度消防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五、听取区商务局关于建设“千山区利用新技术加强加油站综合监管平台”实施方案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通过区商务局关于建设“千山区利用新技术加强加油站综合监管平台”实施方案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六、听取区委办公室关于申请公务用车报废处置及采购新能源车辆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区委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报废处置及采购新能源车辆资金的申请。
七、听取区政府办公室关于申请公务用车报废处置及采购新能源车辆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报废处置及采购新能源车辆资金的申请。
八、听取东鞍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务用车报废处置及采购新能源车辆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东鞍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务用车报废处置及采购新能源车辆的申请。
九、听取东鞍山街道办事处关于申请清华千山站运营管理费用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东鞍山街道办事处关于清华千山站运营管理费用的申请。
十、听取东鞍山街道办事处关于申请乾隆绿道防火及卫生清理费用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东鞍山街道办事处关于乾隆绿道防火及卫生清理费用的申请。
十一、听取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千山区预算执行经常性支出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千山区预算执行经常性支出有关情况的汇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十二、听取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关于申请护林防火相关工作经费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关于护林防火相关工作经费的申请。
十三、听取区人社局关于区住建局聘用短期技术人员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区人社局关于区住建局聘用短期技术人员有关事项的汇报。
十四、听取区人社局关于申请编外用工人员雇主责任险资金情况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区人社局关于编外用工人员雇主责任险资金的申请。
十五、听取区纪委监委关于申请支付千山区检察院水电取暖费用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区纪委监委关于支付千山区检察院水电取暖费用的申请。
十六、听取区政协办公室关于申请委员视察、常委会工作资金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区政协办公室关于委员视察、常委会工作资金的申请。
十七、听取区教育局关于申请开展各级各类考试相关费用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各级各类考试相关费用的申请。
十八、听取甘泉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农高区主干路两侧死亡树木砍伐及后续清理使用资金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甘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农高区主干路两侧死亡树木砍伐及后续清理使用资金的申请。
十九、听取区城管局关于申请区管绿地养护资金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区城管局关于区管绿地养护资金的申请。
二十、此议题不公开。
二十一、听取区商务局关于千山区2025年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方案及促消费补贴资金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区商务局关于千山区2025年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方案及促消费补贴资金的申请。
二十二、听取区住建局关于申请中旅街及周边道路路灯电费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区住建局关于中旅街及周边道路路灯电费的申请。
二十三、听取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千山区税务局关于拨付2024年度绩效奖金(三分之一部分)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千山区税务局关于拨付2024年度绩效奖金(三分之一部分)的申请。
二十四、听取东鞍山街道办事处关于申请拨付旧堡村西大台征地补偿款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东鞍山街道办事处关于拨付旧堡村西大台征地补偿款的申请。
二十五、此议题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