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在履行专家论证、规委会审议、网上公示等程序后,《千山区唐家房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鞍政复〔2025〕6号),自批准之日起(2025年3月4日)生效。现由我区政府公布实施。
附件:
1、《千山区唐家房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告文件
2、《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千山区唐家房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