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申请及本部门初审,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 10390—2004)以及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拟变更或办理下列加油站经营批准证书的有关项目,现予以公示:
变更内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鞍山城加油站、唐家房加油站、汤岗子加油站、海城什司县加油站、海城林峰加油站、海城甘泉加油站法定代表人杨玲变更为赵林,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A1001.LA1074.LA1048.LA2029.LA1103.LA110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通海大道加油站法定代表人杨玲变更为郑志家。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A1111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拟审批同意事项如有不同意见,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区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12-2225099
通信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同兴街14号
鞍山市千山区商务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