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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千山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7 03-54来源:千山区财政局作者: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鞍山市千山区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特编制《鞍山市千山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鞍山市千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力度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信息内容涉及财政文件、财政信息、财政文件解读、政策解读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其中:自然人提出申请0件,答复率100%。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行政诉讼0件处理结果为驳回起诉,尚未审结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财政局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信息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确保网站发布权威、公开及时和信息安全。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信息收集、审核、发布机制,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认真完成区政务公开办布置的各项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4年,我局将继续完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新制发文件和文件清理结果及时规范公开。精准公开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政策、畅通线上线下政策咨询渠道,完善政策发布、解读、咨询、答复工作机制,全面扎实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鞍山市千山区财政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