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职责
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推进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二、 具体组织分工
(一)办公室
1、负责综合协调全局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访、行风建设、法制建设、政务公开等工作。
2、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撰写各种汇报材料、重要事项督查督办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营商环境建设、督考各项指标协调沟通及填报工作;负责对外沟通协调区直各部门、取送各类文件通知及区领导批示文件、传达各类会议通知等工作;
4、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根据区政府安排,负责派遣公司招标、验收、合同签订工作。
5、负责12345诉求平台案件具体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网站管理工作(数据局一网通办)。
(二)专业技术科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及聘任、人才等工作。
(三)事业单位管理科
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合同备案、档案审核、人员交流、年度考核;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聘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事关系调转、认定、审批统计工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四)养老保险科
负责正常退休审批(企业在职职工退休、下岗买断职工退休、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扩面人员退休、退役士兵退休)、提前退休审批(特殊工种退休、因病退休或退职)、供养直系亲属资格审核、养老在职过世视同审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申报(病退申报);负责企业年金备案工作。
(五)工资福利科
负责局机关人事工作和全区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在职人员工资待遇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退休人员工资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丧葬费和遗属待遇等审批工作。
(六)职业能力建设科
1、负责区本级工资数据库管理,一是根据批文批件按时准确地完成各种工资、保险等信息的调整、统计、计算和汇总,提供批量工资变动参考和工资单,二是对库进行调优、排错、程序设计和扩展性规划,三是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测算工作;负责临时工工作,主要包括派遣公司(现润生)临时工管理,办理手续、签订合同,核算管理费商业险工会经费,财政报表等。
2、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组织实施技能鉴定(市局)和技能竞赛,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负责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培训学校经营许可审批、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工伤保险科
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工伤案件审查、行政复议;完成全区工伤职工及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的案件认定工作);负责事业工勤管理及晋升评审工作。
(八)劳动关系科
负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相关工作;负责基金监督工作(开展对基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监督工作)。
(九)基金监督科
1、基金监管。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就业专项资金等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对基金的征缴、支付、存储、投资运营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2、风险防控。评估和分析基金运行中的风险,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和实施基金风险防控措施,保障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