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鞍山市千山区本级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
序号 | 部门 | 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管理方式 | 文件依据及说明 | 立项级次 |
一 | 水利 | |||||
※ | 水资源费 | 按辽政发〔2010〕18号,辽政发〔2016〕27号文件执行 | 缴入同级国库 |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辽政办发〔2016〕27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辽政发〔2010〕18号,省政府令第234号(2009年7月11日发布),辽财综〔2004〕67号,辽财非〔2009〕546号,辽价发〔2011〕100号 | 中央 | |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按辽价发〔2018〕 56号文件执行 | 缴入同级国库 |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辽财非〔2014〕277号,辽价发〔2017〕61号,辽价发〔2018〕56号,辽财税〔2020〕383号。 | 中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