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千山区矿业秩序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通知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千山区矿业秩序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及时处理和解决好矿业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着力把各种矿业矛盾和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推进千山区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长效长治,特制定此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贯彻“十分珍惜、有效保护、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针,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整治规范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秩序,努力实现我区矿产资源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确保良好的矿业秩序和社会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
通过矿业秩序治理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坚决打击和有效遏制滥采滥伐、盗采盗伐、越界开采、超规模开采,以环境治理、矿山修复、土地整理、工程施工等名义违法采矿的行为,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促进全区矿产资源合法合理利用。
三、工作分工
(一)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联合属地对企业开展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情况监督管理。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工作,配合区政府对区域内矿山企业开展储量核实,每年聘请第三方公司对20%生产矿山进行随机核查。沟通协调市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各类违法采矿行为进行查处。对属地矿产资源管理巡查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二)区纪委监委。鼓励举报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线索,严肃责任追究。严格履职尽责和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执纪问责。对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查处不到位及违反廉洁纪律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三)区委宣传部。加强对矿业秩序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及时曝光各种非法采矿行为,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四)公安千山分局。对非法采矿构成犯罪的行为及矿山涉黑涉恶行为进行打击。
(五)区检察院。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非法采矿犯罪,充分发挥检查一体化优势,对重大、疑似非法采矿案件挂牌督办、指定异地管辖,充分发挥“刑事+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对破坏矿产资源犯罪行为造成公共利益损害的,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查建议,促进源头治理。
(六)区法院。负责对涉矿犯罪案件依法从快从严审判和执行;及时向涉及查封、冻结矿业权的颁证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对日常涉矿案件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矿产资源领域问题向相关部门出具司法意见书,并跟踪落实办理处置情况;对符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案件,督促企业制定专项合规整改计划,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等以形成有效合规管理体系,保障涉矿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
(七)区水利局。对非法开采河砂等行为进行打击。
(八)区应急管理局。严格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对非煤矿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加强矿山周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区域内企业进行检查,建立台账,杜绝生态环境隐患。
(十)税务千山分局。对矿山企业偷、逃、漏税等违法行动进行调查核实,线索移交。
(十一)各镇(街)。落实属地责任,持续加强对各类矿业秩序混乱问题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确保每半月对所属区域进行一次全方位巡查,并建立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管好队伍,落实日常工作职责。各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
(二)进一步抓好行业领域监管。各镇(街)、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水利等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抓好行业领域监管,确保良好的矿业秩序。
(三)要强化联合执法。进一步构建矿产资源监管共同责任,各部门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扎实推进全区矿业秩序整治常态化工作,为千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四)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管理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同时,加大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力度,释放涉矿案件严查严管信号,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建立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季度报告制度,矿业秩序治理常态化工作专班每季度召开研判工作会议,各成员单位对照工作职责深入分析研判矿业秩序领域存在问题,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市自然资源一分局每年分别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矿业治理工作机制年度执行情况。
附件:千山区矿业秩序治理常态化工作专班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印发
附件:
千山区矿业秩序治理常态化工作专班
组 长:王春庆 副区长
副组长:杨清雯 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局长
张 莹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齐 卓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丛广武 公安千山分局副局长
魏 敏 千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朱长祥 千山区法院副院长
李雨轩 区水利局局长
曲海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晓飞 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局长
齐长霁 税务千山分局局长
张 祎 东鞍山街道主任
刘奎生 汤岗子街道主任
李红岩 唐家房镇镇长
袁 方 大屯镇镇长
张瀚原 甘泉镇镇长
成 员:赵云环 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副局长
王福海 区水利局副局长
杨德峰 区应急局副局长
于 卓 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执法队副队长
董雪松 税务千山分局副局长
张 群 东鞍山街道副主任
张 勇 汤岗子街道副主任
王 泽 唐家房镇副镇长
孙梓楗 大屯镇副镇长
李 乔 甘泉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清雯兼任,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