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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国企管理重点领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4-04-08 03-08来源:千山区财政局作者:点击:

    鞍山联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五个重点问题整改,并根据鞍山市国资委《关于开展财务检查暨建立财务人才储备库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你公司开展国有企业管理重点领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2024年4月15日至6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自公司成立至2024年3月末。

    三、检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

    1、公司党的建设及“阳光国企”建设情况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运行及深化改革情况

    3、公司内控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情况。

    4、公司内部审计及合规管理情况

    5、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情况

    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调动、出勤、淘汰等,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员工薪酬、绩效考核等。

    6、公司债务风险防控、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情况

    7、公司财务基础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情况;财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各项财务收入、财务成本和费用情况。

    8、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情况

    包括资金管理情况;往来管理情况;可变现资产情况;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9、公司2025年及以后(即转制五年后)未来经营发展目标及工作举措情况,需公司总结汇报。

    10、公司工会及食堂财务管理情况

    四、检查工作组

    组长:张锡斌

    副组长:张冠岚、解明慧

    成员:国资科、财监会计科人员。

    请你公司接到通知后,认真落实,精密组织,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组提供相关资料,如有问题,及时反馈。

     

                                                  千山区财政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