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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千山区统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03-53来源:千山区统计局作者: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鞍政办公开〔202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鞍山市千山区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特编制《鞍山市千山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鞍山市千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力度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信息内容涉及政府文件、政府办文件、政府会议文件解读、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进一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政府以及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为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尽快实现高质量发展,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统计、咨询和监督职能,强化政务服务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我局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分头落实,全年共依法申请公开0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作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区政务公开统一要求,及时对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统计信息栏目调整,进一步提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统计局确立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的制度,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保障政府工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进一步完善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严谨、全面、及时、准确,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载体效能,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 0 0 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0 0 0 0
    (七)总计0 0 0 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0 0 0 0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仍然落实不到位。

    二是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2024年改进措施

    一是形成全体人员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方便获取信息。

    三是提高舆情研判水平与能力,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千山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将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鞍山市千山区统计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