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对1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按“90-100分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划分四个等级,经提炼与汇总,现将有关情况逐项汇报如下:
关于鞍山市千山区高龄老人定期生活补贴项目事后绩效评价报告(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述:本项目实施的目的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实施高龄老人定期生活补贴项目,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实施了鞍山市千山区2022年高龄老人定期生活补贴项目,对高龄老人进行补助。
鞍山市千山区2022年高龄老人定期生活补贴项目专项资金合计为258.76万元,已全部到位并已按照相关标准支出。
截至评价日,项目实施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评价小组根据掌握的项目信息,参照《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绩〔2020〕58号)、《关于提高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定期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鞍老办发〔2014〕5号)和《千山区人民政府党务会议会议纪要》(〔2013〕7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对项目决策分析、项目过程和资金管理分析、项目产出分析和项目效益分析进行了评分,最终认定本项目实施效果为“优”。
评价小组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起到重要作用。
存在问题及建议:
1. 管理制度不健全
项目实施单位没有针对该项目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针对此问题的建议: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且在日常操作过程中落实到位。
2.80-89周岁老年人定期生活补贴发放形式不规范
项目实施单位80-89周岁老年人定期生活补贴发放形式为按半年审核发放,《关于提高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定期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鞍老办发〔2014〕5号)文件规定的发放形式为按季度审核发放。
针对此问题的建议:建议项目实施单位规范发放形式,按季度审核发放。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95分。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等级表
一级绩效指标 | 分值 | 实际得分 | 绩效等级 |
项目决策 | 10 | 10 | 优 |
项目过程 | 21 | 19 | 优 |
项目产出 | 50 | 47 | 优 |
项目效益 | 19 | 19 | 优 |
综合绩效 | 100 | 95 | 优 |
结果应用建议:鞍山市千山区民政局2022年高龄老人定期生活补贴项目绩效评价综合绩效得分95分,综合绩效等级为优。根据绩效评价得分和等级情况,绩效评价小组认为鞍山市千山区民政局2022年高龄老人定期生活补贴项目完成了补贴工作任务,项目的实施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建议下一年度继续合理安排此项资金,并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规范资金发放形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