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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千山区财政局)
    时间:2023-09-25 01-50来源:千山区财政局作者:点击:

    千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我局对1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按“90-100分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划分四个等级,经提炼与汇总,现将有关情况逐项汇报如下:

    关于鞍山市千山区高龄老人定期生活补贴项目事后绩效评价报告(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述:本项目实施的目的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实施高龄老人定期生活补贴项目,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实施了鞍山市千山区2022年高龄老人定期生活补贴项目,对高龄老人进行补助。

    鞍山市千山区2022年高龄老人定期生活补贴项目专项资金合计为258.76万元,已全部到位并已按照相关标准支出。

    截至评价日,项目实施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评价小组根据掌握的项目信息,参照《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绩〔2020〕58号)、《关于提高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定期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鞍老办发〔2014〕5号)和《千山区人民政府党务会议会议纪要》(〔20137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对项目决策分析、项目过程和资金管理分析、项目产出分析和项目效益分析进行了评分,最终认定本项目实施效果为“优”。     

       评价小组认为,项目的实施,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起到重要作用。

    存在问题及建议

    1. 管理制度不健全

    项目实施单位没有针对该项目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针对此问题的建议: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且在日常操作过程中落实到位。

    2.80-89周岁老年人定期生活补贴发放形式不规范

    项目实施单位80-89周岁老年人定期生活补贴发放形式为按半年审核发放,《关于提高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定期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鞍老办发〔2014〕5号)文件规定的发放形式为按季度审核发放。

    针对此问题的建议:建议项目实施单位规范发放形式,按季度审核发放。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95分。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等级表

    一级绩效指标分值实际得分绩效等级
    项目决策1010
    项目过程2119
    项目产出5047
    项目效益1919
    综合绩效10095

     

    结果应用建议:鞍山市千山区民政局2022年高龄老人定期生活补贴项目绩效评价综合绩效得分95分,综合绩效等级为优。根据绩效评价得分和等级情况,绩效评价小组认为鞍山市千山区民政局2022年高龄老人定期生活补贴项目完成了补贴工作任务,项目的实施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建议下一年度继续合理安排此项资金,并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规范资金发放形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