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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9-26 01-27来源: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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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订。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区贫困人口、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成效监测。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十八)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九)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某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鞍山市千山区农业农村局为行政机关,未下设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XX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7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XX万元,占收入总计的XX%。主要是XX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121.86万元,降低45%,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厕所改已按进度付款完成;二是农田建设项目已按年度付款完成等。

    (二)支出总计2470.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9.2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8万元。

    2.项目支出2280.9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2.3%。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畜牧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121.86万元,降低45%,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厕所改已按进度付款完成;二是农田建设项目已按年度付款完成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29万元项目支出2280.9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21.86万元,降低45%,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厕所改已按进度付款完成;二是农田建设项目已按年度付款完成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0.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8万元,占0.65%;卫生健康支出8.75万元,占0.35%;节能环保支出64.91万元,占2.6%万元;农林水支出2366.61万元,占95.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8万元,具体包括:养老保险、离退休取暖费等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8.75万元,占0.65%,主要是行政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3.农林水支出2366.59万元,占95.8%,主要是畜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7.3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39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3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60.98万元,增长90.5%,主要是人居环境工作购置垃圾清运车购置税等。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4.91万元,主要用于垃圾清运车购置税款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用车维修维护、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XX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2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97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47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7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3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72.77万元,自评平均分83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农业农村事务管理专项业务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97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72.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农业农村事务管理专项业务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农业农村事务管理专项业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7.61万元,执行数为897.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完成。

    (2)“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8.39万元,执行数为177.82万元,完成预算的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完成。

    (3)“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19万元,执行数为11.46万元,完成预算的6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完成。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第五部分   附件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047001鞍山市千山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10311000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万元)972.77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万元)972.77
    年度主要任务对应项目项目下达金额(万元)项目执行金额(万元)项目执行率分值得分
    农业农村事务管理专项业务经费4567.61897.6119.65%13.32.61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188.39177.8294.39%13.312.55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18.1911.4663.01%13.48.44
    年度目标年初总体目标全年完成情况
    保障千山区农业农村稳定发展完成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运算符号指标值度量单位全年完成值完成程度分值得分偏差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制度保障原因分析人员保障原因分析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其他原因分析
    履职效能重点工作履行情况重点工作办结率=100%10013.53.5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总体工作完成率=100%10013.33.3





    工作完成及时率=100%10013.33.3





    工作质量达标率=100%10013.33.3





    基础管理依法行政能力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3.33.3





    综合管理水平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3.33.3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效率预算执行率=100%10011.61.6





    预算调整率<=5%511.61.6





    结转结余变动率<=0%011.81.8





    管理效率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100%010.70.7





    预算监督管理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部公开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预算收支管理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有效性
    制度有效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利用率=100%10010.80.8





    业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0010.70.7





    运行成本成本控制成效“三公”经费变动率<=0%012.52.5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10012.52.5





    社会效应服务对象满意度直接补贴政策农民满意度>=100%10011010





    社会公众满意度农牧民满意度>=100%10011010





    可持续性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机制
    完成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55





    总评价得分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