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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千山区司法局 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3-09-25 08-41来源:作者:点击: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部分  千山区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区域规章的制定工作;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负责全区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县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办)、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监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四)指导、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仲裁机构登记前的审核工作。

    (七)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工作。

    (八)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装备及后勤保障工作。

    (十)组织实施法学教育,负责全区政法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有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千山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千山区司法局机关

     

    部分 2022年度司法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决算的原则,千山区司法局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决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决算585.43万元。

        (一)收入决算585.4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585.43万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决算585.4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37.17万元;

        2.项目支出48.26万元。

    在支出决算中,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76.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7万元。

    在支出决算中,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73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收支决算增减情况。2022年,千山区司法局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收支决算585.43万元,比上年减少 3.83万元,基本与上年度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支算情况说明 

    千山区司法局部门及所属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85.43万元。收入决算为一般公共决算拨款585.4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决算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安全支出476.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62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9.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3万元,项目支出48.26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增减情况。2022年,千山区司法局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585.43万元, 比上年减少 3.83万元,基本与上年度持平。

    三、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3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6.7%。其中:

        1.国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5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费1.95万元,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厉行节约、改进作风等政策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车运行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千山区司法局部门及所属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537.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9.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3万元。

    人员经费(即工资福利支出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之和)463.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即商品和服务支出)73.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为73.73万元,主要包括本部门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与上年度基本持平,按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机关运行成本无增加;经费增加原因为保障司法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决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决算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0万元,工程采购 0万元,服务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千山区司法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2022年年初决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决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4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4个,编制覆盖率(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为100%。

    2022 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 0 个,实

    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 100%。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司法业务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评审、评估、认证、委托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3万元,执行数为15.97万元,完成预算的19.2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评审;二是委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量少;。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预算准确率。

    (2)基本支出公共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99万元,执行数为29.66万元,完成预算的78.0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公共经费。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预算准确率。

    (3)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5.4万元,执行数为507.5万元,完成预算的91.37%。

    (4)司法专项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7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6万元,执行数为27.06万元,完成预算的17.3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司法业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量少;。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预算准确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反映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4.单位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5.上年结转:反映以前年度安排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决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

    28-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