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核准鞍山市梨香大屯南果梨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获得“鞍山南果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权,鞍山市梨香大屯南果梨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及其下属4个合作社,成为“鞍山南果梨”地理标志成功申报以来,首批核准获得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生产企业。
大屯镇是南果梨的发源地和主要产区,现有栽培面积约8.6万亩、304万株,年产5万吨,产值近1亿元,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加之梨农的精心呵护造就了南果梨的色泽鲜艳、果肉细腻、爽口多汁、风味香浓,成为深挖南果梨地理标志承载的大屯镇地域特征及文化内涵,激活南果梨地理标志的核心竞争力。
下一步,大屯镇将帮助指导梨香南果梨合作社建立产业标准、规划产业发展,解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问题。增强地理标志品牌辐射力,支持南果梨产业发展壮大,助推南果梨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