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3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部署安排,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协助组织开展本次满意度调查,恳请广大群众大力支持和配合,具体安排如下:
一 、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为2023年9月7日0时至9月13日24时。调查内容围绕2023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 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4类人群:学生、教师、校级干部、社会人士(含家长)。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三 、调查方式
在9月7日0时调查问卷正式开放后,调查对象通过扫描调查问卷二维码(附件),选择答题人所在城市、区县和各自身份(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教师、校级干部、社会人士),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内容保密。
千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