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19]224号文件精神要求,2023年第二季度我区共新增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290万元。其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鞍山市分行发放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120万元;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12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鞍山分行发放贷款50万元。发改局与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对申请贷款贴息的1647万元共同审核,中央及省市区共拨付贴息资金7.4万元,我区承担0.74万元(区级承担10%)。进一步加大了支农力度,全力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