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强化民生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根据《辽宁省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千山区财政局对本区涉及民生资金的部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工作由财监科组织协调和汇总,社教科、行政政法科、综合科、农企科在各自领域组织了检查工作。在全区民生资金的六大领域中,自查自纠暂未发现问题。 同时结合各单位的审计报告和巡查报告也未发现需整改问题。 在下一步的重点民生领域资金分配和使用工作中,千山区财政局将继续准确认识和把握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实走深。同时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落实。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职责权限予以处理处罚,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形成强力威慑、树立法治权威。不断提高千山区民生领域资金使用管理水平,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为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夯实基础。
千山区财政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