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千政办发〔2023〕18号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千山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成立千山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通知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千山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我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根据全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要求,现成立千山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赵宇旭 区长
副组长:王梁双 副区长
成 员:付 刚 区发改局局长
张锡斌 区财政局局长
倪 魁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雨轩 区水利局局长
刘卓栋 区卫健局局长
杨清雯 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局长
王晓飞 市生态环境千山分局局长
张 祎 东鞍山街道主任
李红岩 唐家房镇镇长
刘奎生 汤岗子街道主任
袁 方 大屯镇镇长
张瀚原 甘泉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办公室主任为区水利局局长李雨轩(兼),副主任由区水利局副局长林福鹏担任。
二、工作职责
1、区水利局负责组织辖区农村供水工程规划、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工作,负责对农村供水工程的组织实施、验收、移交、运行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及行业监督等工作。
2、区发改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的审批、供水水价的核定和监督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配套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工作。
4、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和监督管理工作。
5、区卫健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供水水质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6、市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负责供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和周边水质监测工作。
7、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的用地规划和管理工作。
8、各镇(街)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协调、水利资产汇总及报备工作,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