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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时间:2023-07-24 09-56来源:财政局作者:点击:

     

    按照《千山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鞍千委发[2019]19号)精神及要求,区财政局结合2021年度国有资产数据报告,在汇总分析各类国有资产数据和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形成《千山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全区纳入统计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85家,其中行政单位43家、事业单位42家。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21,093.2万元,较上年增长67.1%;负债总额47,062.3万元,较上年下降4.1%;净资产总额74,030.9万元,较上年增长216.5%。

    截至2021年末,区本级固定资产存量30,254.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2,212.5万元、通用设备3,924.1万元、专用设备2,144.4万元、文物和陈列品153.2万元、图书档案524.1万元、办公家具等1,296.1万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准确统计2020年度国有资产存量

    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继续实行定期数据报告制度。对全区预算单位2020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资产报表进行核对。

    2、及时、准确编制、公开和上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及时、准确编制、公开和上传2019年度、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

    3、加强资产购置预算前置管理

    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有较大变动和改革,其中资产购置预算单独编制、审核,且首次作为前置工作。在各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过程中,通过对各单位在编人数、账上资产的认真核查,严格审核上报资产购置预算,在各单位上报预算705万元基础上削减预算71万元。

    同时,对各单位申请追加2021年资产购置预算严格审核,对不合理的需求不予追加,对新增或更新的从严控制标准,削减额10万元以上。

    4、强化资产管理部门监督、审核和处置工作

    在加强日常国有资产管理的同时,着重对区直单位资产处置工作的监管,贯彻落实好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经过核实确认,全区事业单位实有车辆191台,确认保留162台(含内部调剂3台),车改削减车辆29台。按照区车改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将车改削减车辆实行公开拍卖。

    对区直各单位的车辆账实情况进行调查,对差异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并要求各单位针对车辆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单位资产账实不符,存在盘亏资产、账外资产。

    2、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

    四、改进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国有资产,有针对性地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千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千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