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财政资金 >国资国企信息
    千山区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时间:2023-07-24 09-50来源:财政局作者:点击:

    按照《千山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鞍千委发〔2019〕19号)精神及要求,区财政局结合2021年度国有资产数据报告,会同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在汇总分析各类国有资产数据和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形成《千山区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2021年度,区属国有独资公司4户,分别是鞍山市汤玺发展有限公司、鞍山千帆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鞍山联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另有区属有限责任公司1户,即鞍山市汤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末,区属国有独资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618,057.9万元,负债总额536,989.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81,068.7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1年末,全区纳入统计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85家,其中行政单位43家、事业单位42家。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21,093.2万元,较上年增长67.1%;负债总额47,062.3万元,较上年下降4.1%;净资产总额74,030.9万元,较上年增长216.5%。

    截至2021年末,区本级固定资产存量30,254.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2,212.5万元、通用设备3,924.1万元、专用设备2,144.4万元、文物和陈列品153.2万元、图书档案524.1万元、办公家具等1,296.1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

    1、土地资源基本情况

    千山区总面积344平方公里,耕地6,864公顷,基本农田4,423.07公顷。汤岗子畜牧场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07]2号和[2007]7号已经收归政府所有,土地证号为鞍国用(93)字第400843号,汤岗子畜牧场部分农用地已转成建设用地用于农高区开发建设,剩余1,000余亩农用地仍归政府所有,根据国家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后方能用于建设用途。

    2、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千山区现有采矿权9家,其中铁矿4家、长石矿1家、砂石场4家。目前,千山区铁矿保有储量20.66亿吨,其中西鞍山铁矿保有储量17亿吨(千山区、铁西区共有),黑石砬子铁矿保有储量2.75亿吨,西鞍山铁矿、黑石砬子铁矿处于未开发状态。钾长石矿保有储量16.8万吨、砂岩保有储量623.7万吨、花岗岩矿保有储量695万立方米。

    千山区现有矿山企业9家,其中大型矿山企业4家、中型矿山企业1家、小型矿山企业4家(砂石矿、长石矿、采石场和铁矿各1家)。2家大型铁矿金和、后英正常生产,1家中型铁矿处在筹建期,1家小型铁矿资源枯竭2019年6月30日到期。2家大型采石场正常生产,1家长石矿和1家砂石矿停产。2021年年产矿石总量569万吨,其中铁矿石产量539万吨,从业人员1,445人,工业总产值19.66亿元。

    3、林业资源基本情况

    千山区林业用地面积13,878.96公顷(国家公益林面积1,961.7公顷),活立木蓄积15.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6.2%。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12,443.59公顷(经济林面积9,300.26公顷),疏林地面积14.4公顷,灌木林地面积60.7公顷,未成林地面积2.58公顷,苗圃地面积26.6公顷,无立木林地面积417.14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面积137.86公顷,其它林地面积776.09公顷。

    大孤山苗圃占地面积为525亩(其中10亩因与上石桥争议未办理手续),其中山地面积400亩,包括南国梨树约500株,林地约70亩及其他林地;育苗地约100亩,苗圃内有办公楼一座,未办理产权证,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以及饲养场、蓄水池、气调库等建筑,面积约千余平。大孤山苗圃于2017年底进行了转制,人员编制调转到区农业农村局,苗圃企业执照于2018年底注销。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1、积极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根据市国资委要求,结合区属国企鞍山联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情况,上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改革任务自评估报告及评估表,2021年底前已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的70%目标。

    2、严格管控国企债务风险

    开展国资系统监管企业债务风险排查,上报排查情况报告及调查表。积极稳妥推进国企去杠杆,合理控制监管企业整体债务规模,按期偿还贷款(借款)本金及利息,推动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国企党建工作

    根据国资发改革〔2019〕111号、〔2020〕86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国资委《关于修订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的通知》规定,鞍山联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在公司设立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导作用,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4、推动促进国企依法合规经营

    鞍山联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同时培训学习《公司法》、《合同法》、《会计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推动促进国企依法合规经营。

    5、认真落实特殊企业管理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落实鞍钢厂办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转制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并参照《鞍山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积极做好鞍钢厂办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目前,已经接收鞍钢厂办大集体转制人员428人,另外计划接收鞍钢厂办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1605人。

    对市里下派的“僵尸企业”鞍山市纺织厂交由鞍山市金堡纺织有限公司托管,完善后续处置工作。

    6、全面完成市国资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报送2020年国有资产运营情况及2021年工作安排和国企年报;报送2020年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总结;报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自查报告;报送国有企业融资性贸易防范贸易业务风险排查报告;报送国有企业境外国有资产情况调查报告;报送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清单;报送国有经济布局调查情况表。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准确统计2020年度国有资产存量

    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继续实行定期数据报告制度。对全区预算单位2020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资产报表进行核对。

    2、及时、准确编制、公开和上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及时、准确编制、公开和上传2019年度、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

    3、加强资产购置预算前置管理

    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有较大变动和改革,其中资产购置预算单独编制、审核,且首次作为前置工作。在各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过程中,通过对各单位在编人数、账上资产的认真核查,严格审核上报资产购置预算,在各单位上报预算705万元基础上削减预算71万元。

    同时,对各单位申请追加2021年资产购置预算严格审核,对不合理的需求不予追加,对新增或更新的从严控制标准,削减额10万元以上。

    4、强化资产管理部门监督、审核和处置工作

    在加强日常国有资产管理的同时,着重对区直单位资产处置工作的监管,贯彻落实好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经过核实确认,全区事业单位实有车辆191台,确认保留162台(含内部调剂3台),车改削减车辆29台。按照区车改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将车改削减车辆实行公开拍卖。

    对区直各单位的车辆账实情况进行调查,对差异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并要求各单位针对车辆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

    (三)国有自然资源

    1、积极推进土地攻坚行动

    截至目前,千山区批而未供土地已处置12.17公顷;闲置土地已处置7宗25.48公顷。

    2、稳步推进辖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在全区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基层单位的全力配合下,就全区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现存国有批而未供土地、重点扶持企业、空间拓展等方面与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北京北达规划设计院进行了深入交流,希望市级就千山区未来发展方向,空间不足等难题,予以技术支持。在市自然资源局的支持下,千山片区方案能较好的体现未来发展方面,方案接地气且实用,便于政府实施空间管控。同时,千山区委托北京北达规划设计院进行全区村庄建设边界初划工作,规范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完成前过渡期规划管理,有序引导近期乡村建设。

    3、严守耕地红线,大力推进耕地保护工作

    根据省专项办《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存量问题摸排“回头看”和先行整改处置工作的通知》(辽农房整治办发〔2021〕5号)文件要求,摸清底数,彻底排查,避免漏报瞒报,并对已上报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开展先行处置工作。同时,动员全区骨干力量,建立乱占耕地建房网格化监管体系,设立覆盖全区54个村的网格员巡查制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守保护耕地策略不动摇,对疑似新增乱占耕地现象实行“零容忍”态度。严查2020年7月3日以来的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乱象,坚决守住国家耕地红线。依据市专项办先后分三个批次下发的省市级疑似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和一个批次的国家级图斑共计1,515个,结合历年卫星影像对比,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了详细全面的摸排,千山区共上报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项目222个。完成先行分类处置项目19宗。

    4、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抓好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督管理

    一是落实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开展了2021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后英完成60亩、金和完成70亩,均已超额完成复垦任务。二是开展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直报管理分析系统填报工作。为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开展了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检查工作。三是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后英集团活龙矿业有限公司、鞍山隆盛达矿业有限公司已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库。对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并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避险卡。

    5、尽职尽责保护林业资源,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

    一是完成辖区2021年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图斑现地核实工作,已核实森林督察图斑60块,其中违法图斑42块,核实毁林图斑95块。二是落实鞍山市2021年辖区造林绿化更新任务300亩,发放辖区2020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资金13.4万元。补发千山区2008年起第一批退耕还林完善政策阶段补助资金7.68万元,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7.23万元。三是认真做好国土三调与林业“一张图”数据融合对接工作。四是认真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排查野外火源,实现了零火情目标。对辖区各木材加工点进行常态化检查,未发现松材线虫病。五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千山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千山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林长制工作办公室,区、镇(街)、村三级林长明确工作目标,压实主体责任,制定了《千山区林长制督查考核办法》,切实保障了我区林长制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1、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未全面完成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尚未完成的任务包括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聘请外部董事等。

    2、汤投公司在建工程未决算、未划拨

    区中心医院、区公共卫生中心工程项目账面价值22,484,144.19元;工程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也未办理资产划拨手续。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1、个别单位资产账实不符,存在盘亏资产、账外资产。

    2、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

    1、土地攻坚工作已到了啃硬骨头的关键时期,现需各责任单位集思广益,攻坚克难,分别制定各责任单位的攻坚方案,共同加速推进我区土地攻坚工作圆满完成。

    2、自然资源局一分局林业资源管理工作人员仅有2人,对应上级林政部门交办的所有业务,技术力量十分薄弱,各镇(街)林业工作站人员缺乏,现有人员难以组建林长制改革专业队伍,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林长制改革的整体推进。

    3、森林资源发展空间小,林业结构不合理,经济林比例较大,绿化空间小,每年几乎无新增造林面积。

    四、改进工作安排意见

    (一)企业国有资产

    1、确保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

    对区属国企鞍山联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引入非国有资本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根据《市属企业选聘职业经理人操作程序》,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推进经理层市场化选聘。

    根据《市属企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在鞍山市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通过科学考评外部董事履职能力,选拔优秀人才聘为外部董事。

    2、推进汤投公司在建工程划拨

    推进建设单位区卫健局抓紧落实工程决算、资产划拨。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国有资产,有针对性地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千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千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

    1、优化国土空间规划格局,大力推进绿色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基本方针,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发展的做法,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深入开展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政策法规的学习研判和宣传教育,提高贯彻执行和落地落实能力水平。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建立。按照鞍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继续加大林地管理力度,规范林地审批工作,深入开展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政策法规的学习研判和宣传教育,提高贯彻执行能力水平。

    2、严格保护加强集约,促进自然资源永续利用

    将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资源管理能力为抓手,进一步摸清自然资源底数,提升资源利用和管理水平。严格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的过程中,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帮助群众提高保护耕地、依法建房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杜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止住增量,防止再增加违法违规面积,使耕地再受到非法侵占。千山区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

    3、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坚持“严起来”的要求,严格日常监管,提高违法行为发现率和制止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力推进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严格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切实加强巡查监管,对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及时上报,全力维护好自然资源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