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做好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作,千山区从政治站位、组织领导、体制机制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农村供水项目建设主体责任
成立《千山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水利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各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从农村供水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配套资金落实、项目审批以及建设实施全过程协调推进。
二、加强监管、监测,做到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检查排查常态化,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制定《千山区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行动动态监测方案》,以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重点是贫困户饮水困难问题为导向,全面推进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工程安全和长效运行。
1、各镇村要做到全面履行农村饮水安全部门主体责任制,强化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夯实“三项制度”,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总体目标,不断拓展落实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工作思路。
2、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建立以区长、镇长为政府主体责任人、水利局局长、水利站长为行业监管责任人、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设立责任人(公示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的“三个责任”机制;建立“设置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下发了《千山区人民政府公布关于鞍山市千山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排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三项制度”机制。
3、做好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工作,对于日常监管工作,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供水管理单位加强巡查保护水源不受破坏,严禁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设置排污口、滥用化肥、农药,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处理。
4、要高度重视农村饮水事件群众上访问题的解决工作,各镇对发生的农村饮水群众上访事件都及时作出整改,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村民吃上放心水
1、针对水中有杂质等水质问题,各镇村要立即采取找有资质的打井单位洗井或新打井措施解决;
2、针对出现的“季节性干旱期、春耕期用水高峰期,供水能力不足,在一些供水末端有时出现水少、无水现象”等水量不足问题,各镇村要安排村“两委班子成员”、 管水员、村民代表共同监督村民饮用水情况,对利用饮用水浇灌菜篮子等现象坚决制止,确保村民生活饮用水第一需求;发生无水问题时,各镇村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在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同时,立即组织新打井,确保村民生活饮用水水量充足安全;
3、针对“水源地环境脏、乱、差”等水源地保护意识淡薄问题,各镇村要安排专人对机电井房周围环境进行清扫、监管,确保水源地周边清洁无污染。
今后,我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全面巩固提升我区农村供水安全运行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