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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未在改造计划的居民建筑外墙粉刷的建议》第000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6-30 01-41来源:作者:点击:


    吴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未在改造计划的居民建筑外墙粉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摸清底数,划定建筑年限的基础上,采取分期或分片形式逐步对陈旧居民住宅外墙粉刷进行规划和改造,以达到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面貌的目的。

    二、创新粉刷材料,不仅做到天染无毒无公害,还具备一定的消毒功能。

    三、颜色多样化,以社区或地区划分为单位,做到色彩协调。

    四、在小区头尾的楼面标注清晰小区名称、楼牌号等信息。

    五、对民居建筑外墙粉刷改造工作给与高度重视,并实施有效管理:

    (一)将建筑外墙粉刷工程,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关于如何严格审批事项、施工监督处罚等方面,制定详细条例,使之有法可依。

    (二)无论居民个人或单位实施外墙粉刷墙体外观颜改造工程均保持粉刷后颜色、材料性状一致,不允许破坏市容市貌。

    老旧小区外墙粉刷将成为鞍山市一条独特靓丽的风景线,为市民创造一个全新、温馨的市容市貌。改善的是环境,凝聚的是民心。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必将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形象,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为鞍山市的城市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