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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千山区防范非法集资 宣传月活动方案
    时间:2023-06-21 05-00来源:作者:点击:


    2023年千山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按照鞍山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推进非法集资源头治理,加大《条例》普法和防非宣传力度,千山区结合自身职责,定于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在此期间,千山区将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面向人民群众扎实做好针对性宣传,引导社会公众主动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

    成立千山区防范非法集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区委常委、副区长     高  鹏

    副 组 长: 区发改局局长          付  刚

    成  员: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潘德金

           区公安局副局长       丛广武

           区发改局副局长       刘  淼

           区信访局副局长       高  振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侯宝宏

    二、工作目标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是年度重要宣传活动之一,在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辨别能力、拓宽发现风险线索渠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非法集资防范预警和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建立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宣传教育效果。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的认识,强化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培养正确投资理念,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开正门、堵邪路,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我区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宣传重点

    本次宣传月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旨在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各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面向人民群众扎实做好针对性宣传,引导社会公众主动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重点宣传内容如下:1、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和金融知识普及宣传。2、聚焦重点领域、各镇、各成员单位、各金融机构要重点针对养老、涉农、解债等领域开展宣传活动,对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落实政策”旗号,利用元宇宙、NFT、虚拟货币、数字产品、“网上跨境证券交易”等新概念的新型非法集资,加强风险预警提示。要广泛宣传“辽宁非法集资线索举报”微信小程序,多措并举搜集涉嫌非法集资线索以及银行、小贷公司等机构违反规定为非法放贷提供金融服务和便利的线索,将宣传教育与监测预警、风险排查等工作有机结合。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镇、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利用好社区和村镇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扶贫干部、网格员、银行客户经理,保险业务员、外卖骑手等群体,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二)拓宽宣传渠道。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强化线上线下宣传协同,要运用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群众语言,利用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要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鼓励身边人讲身边事,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用心、用脑、用行动做好宣传工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镇、各成员单位要以宣传月为契机,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与时俱进,常抓常新,做成响亮品牌、各镇、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制定细化方案,印发落实通知,做好本辖区宣传月组织引领、部署推动和督促落实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建立部门联系沟通机制,配强资源、整合力量,打好组合拳,确保宣传成效。各镇以及成员单位要积极部署和督促知道本行业、本领域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科学安排年度宣传活动内容,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等工作有机结合。防止全区不发生非法集资活动,一旦发现疑似非法集资现象,无论何时,第一时间报告区发改局金融办。

    五、责任分工

    (一)创作宣传作品。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等方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充分利用好前期处非联办部署开展的防范非法集资短视频大赛中,我省报送国家的20个省级层面优秀短视频开展宣传。(短视频获取请联系区发改局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镇、区防范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媒体宣传。强化线上线下宣传协同,积极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责任单位:各镇、区防范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网点窗口宣传。在银行营业网点和服务窗口采取电子屏幕连续播放、设置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各镇、区防范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公共场所宣传。各镇要发挥宣传条幅、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在公共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增强宣传渗透力。(责任单位:各镇、区防范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巡回流动宣传。各镇要通过宣传车、分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组织人员在辖区主要街道、农村集镇巡回广播宣传。(责任单位:各镇、区防范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集中宣传日宣传、为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工作合力,区发改局金融办于6月25日将联合相关成员单位举办“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集中宣传日活动,在社区和农村集市上悬挂宣传标语、架设宣传展板、搭建咨询台、发放宣传小礼品。各镇及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印发宣传单,全面揭示养老、涉农、解债等领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内容,并采取介绍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进行面对面宣传。(责任单位:各镇、区防范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其他事项要求

    (一)把握时间节点、本次宣传月活动的筹备和实施阶段为七月之前;总结阶段为7月5日之前;其中6月25日为集中宣传日。请各镇、成员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有序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二)细致制定方案。各镇、各成员单位收到全区宣传月方案后,要立即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活动安排要满月部署,不能简化为“活动周”、淡化为“活动日”方案中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及“七进”集中宣讲活动以表格形式、明确时间、地点、组织者、活动安排。

    (三)积极组织参加竞赛。宣传月间,国家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举办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知识答题活动,请各镇、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前预热,再创佳绩。

    (四)总结经验。各镇要及时总结宣传月工作经验和做法,汇总相关工作情况,采集活动照片,在7月5日之前认真填报《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并报送宣传月工作总结。宣传月开展情况将作为2023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重要依据。

    联系人:张海楠

    电  话:2300019

    E-mail:19638362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