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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办理用工备案办理指南
    时间:2023-06-21 01-40来源:人社局作者:点击:

    输入网址218.60.150.1:8081/ehrss/login/,进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单位登入后进行网报操作。

        一、新签员工

        1、进入系统后,点击下图中【劳动关系】菜单

        2、初次办理新签业务

        3、如想继续办理以往未办理完成数据(暂存,审核不通过数据)则需以下操作:

    (如提示所述,此处查询只查询暂存、审核不通过数据)

        4、将下红色字体部分正确填写

        分别按照要求,将劳动合同中的“甲乙双方基本信息页”、“工时标准页”、“工资标准页”、“签字盖章页”的图片或照片,分别上传,点“关闭”。

         5、页面提示提交成功,数据请求提交完成。

        注意:页面提示 “提交成功”,即表明该条数据请求成功,企业该条新签合同人员的备案信息已经进入审批流程。

        6、备案审核通过后,选择时间,时间为合同审核机构审核完成时间,打印备案表(新签成功打印备案表一),生成的备案表上带有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