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已经变成福利金了,有些人领着失业金还在工作,除了举报能用大数据来查明吗?对于有工作能力、工作机会的人,几次介绍工作不去,是否应该取消领取资格?
答:国家设立失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失业情况下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停止领取失业人保险金。根据省统一部署,我们通过大数据比对领取失业金人员是否单位参保、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否应征服兵役等核验是否符合为失业状态,判断能否取消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如群众发现领金人员存在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情况的,也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应线索,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