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轩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千山区景区、村、屯垃圾分类宣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我们将按照鞍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安排,加大工作力度。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开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首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为2023年5月22日至28日,届时我们将开展大型分类宣传活动。
2、除大型宣传活动外每月将开展全区范围的主体宣传活动并通过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开展报道;基层党组织每月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开展“七进活动”;社区、居民小区每月开展志愿者活动宣传垃圾分类。
3、完善四分类设施配置,以景区、口袋公园为重点,在合理位置配置分类收集容器;根据实际情况,将现有垃圾收集收运车辆按照四分类运输原则重新配置。
4、区教育局将垃圾分类纳入教育体系,在全区推开,组织教师职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开展校园知识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欢迎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多提意见、建议,以便改进我们的工作。
千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