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Ⅰ批)》草案编制已完成。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1〕68号)以及《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鞍自然资发〔2022〕5号)文件精神,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征收土地工作中,注重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现将《鞍山市千山区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Ⅰ批)》草案予以公告。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实名方式在公告期限内具体提出,并请注明联系方式。涉及利害关系的,请以实名方式(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公告期限内,将涉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发送至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并请注明联系方式及具体地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力。
附件1:《鞍山市千山区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Ⅰ批)》征求意见稿(上传征求意见稿.PDF)
征求意见公函附件1:《鞍山市千山区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Ⅰ批)》(征求意见稿)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公告时间:
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21日
公告网站: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anshan.gov.cn
意见建议征集途径:
1、网上征集:本页面“网上意见征集”栏目
2、邮寄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号
3、邮箱地址:cpkffangan@126.com
4、联系电话:0412-2315600
成片开发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土地的六类情形之一,成片开发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和公共利益需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能够有效提升城镇功能,满足居民生产生活需要,促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2:《鞍山市千山区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Ⅰ批)》征求意见稿解读
一、 方案编制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以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切实加强土地征收管理,有序推进土地成片开发。
二、 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确定5个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 24.4556公顷;范围内含 5 个土地征收地块,本方案所指土地征收地块为成片开发范围内衔接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非公益性用地征收区块,面积为8.7133 公顷位于汤岗子镇、大屯镇、甘泉镇。
三、 编制意义
按照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1]68号)、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 鞍自然资发[2022]5号)文件对于成片开发工作的要求,围绕千山区优化产业布局在产城互动中实现产业发展的目标,加强土地要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