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19〕276号)、关于印发《鞍山市单位吸纳就业补贴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鞍山浦项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共招用2名高校毕业生符合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12-2317870
附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补贴项目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补贴月份 | 补贴金额(元) |
1 | 鞍山浦项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李玉书 | 2103031998****1223 | 2022.06-2023.01 | 7042.86 |
2 | 鞍山浦项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李筱琦 | 2103021997****182x | 2020.09-2021.08 | 7272.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