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和区司法局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下,千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遵守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制度建设、推进科学决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责任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明确“两个责任”,坚持“四个亲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局面,做到法治建设、业务工作全面推进。
(二)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全面推进疫情防控法治化。
面对突发疫情,第一时间成立专班,条线分工明确,层层落实。压实第三方冷库和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筑牢药店监测“哨点”防线,进一步加强冷库、农贸市场、商超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查。快速印发《千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并发放到全局监管人员和辖区内各镇街、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手中。向食品、药品和餐饮等经营业户发放“一封信”,要求辖区内商户知晓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执行。
(三)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严格各类专项监管。
1.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坚持问题与风险双向施策,针对重要节日、重点领域、重点品类,靶向开展校园、农村、保健食品、调味品等重点品种和掺杂使假等重点行为的专项整治;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治理;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
2.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积极落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按市局要求制定千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计划和检查方案,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疫苗特别是新冠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环节监管;突出风险排查,继续对中药饮片、网络销售药品、特殊药品等经营使用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深入开展超期未检专项整治、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联合整治、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三大专项行动,深化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4.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实施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分色监管,制定《2022 年鞍山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目录》。有力开展消防安全、燃气器具、化肥产品质量安全等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全力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
5.其他监管方面。牵头负责全区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切实践行“惠企便民用真心,依法监管敢亮剑”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扫黄打非、殡葬工作等专项检查行动。继续打击传销、规范直销。
(四)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信息平台,按照市市场局和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配合区司法局做好全区涉企检查计划录入工作。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年报、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惩戒、信用修复、“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依托“12345”等平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统一便捷、及时高效消费维权服务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开展鞍特智监APP小程序培训,推动全局特种设备监管人员熟练掌握小程序应用。
(五)加强法制学习,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及管理。
根据市局和区司法局的法制培训计划,我局加强法制学习,保证执法人员学法的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各类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系统学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规范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队伍建设面临困难,监管力量薄弱。监管队伍平均年龄偏大,人员结构不合理,任务繁重,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均是身兼多职,监管对象点多、面广,常常出现分身乏术的问题,工作还有做的不细的地方。
(二)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基层监管体系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还存在职能边界不清的情况。
(三)我区处于城乡结合部,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法律意识相对淡薄,作坊式企业居多,规模型、高科技型企业较少,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地方,给监管带来难度。
三、下年度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法治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做好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安全监管。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结合,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打击侵权假冒、地方保护、行业壁垒、企业垄断,建立完善市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着力防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不断巩固质量安全稳中向好的基础。 扎实开展市场秩序突出问题整治,加大重点领域治理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统筹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扎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培养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切实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使监管对象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