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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千山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2-12-12 03-46来源: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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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千政办发〔202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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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千山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委各相关部委、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辽林草字〔2021〕12 号) 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建立千山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旨在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动长效机制,多环节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决定》相关规定,按照省林草局有关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研究打击野生动植物乱捕、滥猎、滥采、滥食、走私、非法贸易等重大问题,坚决禁止非法野生动植物交 易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维护生态安全,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统筹协调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的执法监管及宣传教育等重大行动,完成省林草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成员

    召集人:

    杨清雯  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    局  长

    成  员:

    潘德金  区委宣传部            副部长

    熊亚南  区委统战部            副部长

    付  刚  区发改局              副局长

    周丽娜  区教育局              副局长

    沈庆昌  区财政局              副局长

    高  勇  区交通运输局          副局长

    李东阳  区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姜大珩  区卫健局              副局长

    陈春林  区市场监管局          副局长

    蒋  巍  公安千山分局          副局长

    史玉明  市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    副局长

    张家铭  唐家房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李  乔  甘泉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焦  阳  大屯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苏同国  东鞍山街道办事处      副主任

    张  勇  汤岗子街道办事处      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在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人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指派人员主持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非成员单位参会。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事项,印发有关单位, 重大事项按照程序上报区人民政府。

    四、有关要求

    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自职能,主动研究打击野生动植物乱捕、滥猎、滥采、滥食、走私、非法贸易等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联席会议讨论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加强沟通交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对联席会议审议事项进行充分协商讨论,以达成共同打击野生动植物乱捕、滥猎、滥采、滥食及走私、非法贸易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