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按照《关于印发千山区2022年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鞍千农字〔2022〕26号)文件要求,经申请对象千山区甘泉镇万鑫家田家庭农场自主申报,甘泉镇、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此家庭农场正常经营运行,符合贷款贴息政策要求,所提供申请材料完整、合规,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