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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关于加强全市无物业小区管理彻底解决居住环境脏乱差问题的建议》第012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8-22 02-35来源:政府办作者:点击:


    杨大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无物业小区管理彻底解决居住环境脏乱差问题的建议我区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接到贵代表此议案建议后,区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住建局相关部门对全区各物业小区进行了全面清查,千山区没有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于千山区地处城乡结合部,千山区所辖的8个物业小区均有具备相关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并全面实施封闭物业管理。千山区住建局对此8座物业小区制定了相应工作措施:

    一、明确行业监管主体责任。明确由住建局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协调及12345投诉热线处理工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制。

    二、加强物业日常监管工作。一是住建局定期对辖区内各物业小区开展定期巡查指导,各镇(街)社区物业专干对辖区物业小区每天走访一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物业整改,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巩固”,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二是形成定期联系机制,建立了镇(街)班子成员联系重点楼宇物业机制,组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微信群,定期召开街道楼宇物业企业座谈会。三是建立物业矛盾纠纷处理机制。对应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机制,物业纠纷分为三级调处,较小矛盾在第三级网格内由网格员负责处理;三级网格调处不了,报请二级网格由社区主任负责调处;矛盾问题复杂突出,影响较大的,由住建局物业办会同镇(街)、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处理。四是落实考核奖励措施,出台了《千山区物业小区精细化考核细则》,通过考核指挥棒,对重点小区物业日常工作进行规范,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五是加强各物业小区常规维修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设专人24小时全天候值守,确保发现维修问题第一时间出现场,当天维修完成。六是千山区各物业小区均设有专人每天按时清理小区内环境卫生,疫情期间定时消杀,环境卫生清理无死角。


    三、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收费机制。由价格和物业主管部门根据物业公共服务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等情况,制定相应物业服务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促使物业服务企业通过为业主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来换取应得的报酬,建立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同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统一采用收费标价牌形式,在小区内的醒目位置公开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透明全公开收费服务公示制,接受全社会公众监督。

    四、加大行业监管宣传力度。全面运用互联网、电视、报纸、宣传栏等传播媒介,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的宣传活动,强化对相关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和业主代表的教育培训,促进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业委会成员依法履职,促使物业服务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管理,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管理法律意识和消费观念。营造一个全社会了解物业管理、接受物业管理、关心物业管理、支持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为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