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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关于“多方联动,实行扩展路长责任制”,创建和谐文明共生社区的提案》第26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8-22 02-31来源:政府办作者:点击:


    郝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方联动,实行扩展路长责任制”,创建和谐文明共生社区的提案我区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铺开以来,千山区紧紧围绕市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路长制管理工作,坚持做到抓细抓实抓到底,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打造整洁、有序、安全、智慧的城市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任务

    1.工作内容:每条路段设立责任路长,负责对市政设施、施工围挡、城市家具、环境卫生、防汛除雪、绿化带、街面秩序、沿街立面、架空线缆、餐饮油烟、门前“三包”等工作进行检查、 督导和落实。

    2.工作标准路段要求:“路长制”路段重点考核城市“洁化、序化、绿化、亮化”。即洁化环境力促城市整洁清新,序化管理力促城市规范有序,绿化环境力促城市生态宜居,亮化街道力促城市流光溢彩。

    三、工作模式

    1.“路长制”123 模式:即每条路段设置责任路长,组建路队,对道路进行综合治理的“一长、两员、三会”工作管理模式。

    2.一长:即责任路长,包括一级路长、二级路长和三级路长。责任路长全面负责所辖道路的市政设施、环境卫生、街面秩序等各类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推动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并向上级路长报告重大突出问题。

    3.两员:即巡查员和监督员。巡查员和监督员负责每天对所辖道路进行巡查督导,发现解决各类问题,督促商户落实“三包”工作,并向责任路长上报突出问题。

    4.三会:即党员议事会、商户联合会和部门协调会。通过三会发动及动员基层党员和商户群众力量,建立衔接有序、协 调顺畅的基层管理机制,构建党员引领、商户自治、全民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

    5.“路队”组成模式:按照“1+5+N”模式组建“路队”。“1”即路长,“5”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公用事业工作人员,“N”即其他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四、工作职责

    1.区级层面工作职责

    (1)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全区“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指挥协调。每月开展召开“路长制”点评会议,对全区“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分析、点评通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

    (2)副总路长:由区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同志担任, 具体负责全区“路长制”工作的统筹安排、协调落实和监督指导, 每月组织一次点评会议,对全区“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2.街道层面工作职责

    (1)一级路长:由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正职担任,具体负责所辖区域“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谋划实施和监督指导,每周对辖区内路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系统的督导检查,对辖区“路长制”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查找不足、提出对策,推进工作开展。

    (2)二级路长:由镇、街道办事处副职以上干部担任,并根据实际组建运行高效的路队,全面负责“路长制”工作的统筹安排、 协调落实和督导检查,每周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两次,对所辖道路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梳理,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

    (3)三级路长:由行政村、社区书记、主任担任,带领路队成员全面负责辖区内“路长制”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每日对落实情况进行巡察,督促落实责任,及时解决或上报突出问题。

    (4)巡查员:由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实际设置专职巡查员,负责每天对所辖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收集汇总各类问题,上报责任路长协调解决。

    (5) 监督员:由镇、街道城建专员或志愿者担任,负责督导所辖道路问题的落实,适时进行动态督导,持续跟进问题处理办结, 定期向责任路长反馈意见。

    3.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服从路长指挥调度,切实做到“路长吹哨,部门报到”。

    (2)公用事业:负责市政设施、环境卫生、街面秩序、市容市貌的管理和维护等。

    (3)综合执法:负责查处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绿化带、街面秩序、市容市貌管理等方面、对商铺门前三包、餐饮油烟、店外经营、违规排放餐饮油烟等违法行为。

    (4)公安交警:负责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5)市场监管:负责对商铺门前三包、餐饮油烟、店外经营等行为实行联合惩戒教育。

    (6)其他部门:根据街道业态情况,其他责任部门按实际需要,适时加入路队,履行相应的职责。

    五、工作机制

    1.“路长制”公示机制

    (1)“路长制”公示牌。按照节俭、美观、明确的原则,在道路两侧墙面适当、醒目位置,统一规范设置“路长制”公示牌, 公示内容应包括:路长姓名、职责、联系方式、“路长制”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等内容。

    (2)路队成员工作标识。各级路长、巡查员及监督员巡查时应统一工作标识。

    2.“路长制”工作巡查机制。坚持巡查员、监督员全天候巡查,三级路长每日巡查两次,二级路长每周巡查两次,一级路长每周巡查一次,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3.“路长吹哨,全员报到”联动机制。按照“一路一长, 一长一队”的要求,加强路队建设,做到路长指挥有力、队员分工协作、商户积极参与,形成路队、商户、市民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4.“路长制”应急处置机制。对路队发现的或上级部门督办的不能直接处理的问题,三级路长向二级路长报告,二级路长向一级路长报告,一级路长应安排应急处置队伍对反映的问题进行限时处置。

    六、路长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千山区作为鞍山市的南大门,更多的是一种城乡结合部的体现。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结合《鞍山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千山区选取建国大道(2.6千米)、凤翔路(7.8千米)、海华路(2.1千米)三条道路承担“路长”职责,涉及到2个街道(东鞍山街道、汤岗子街道),4个村屯(鞍山城村、中所屯村、林家村、汤岗子村)。根据我区《路长制实施导则(试行)》,每条路的路长,积极会同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卫、交警千山大队以及所处辖区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组成巡路小分队,形成了“路长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做到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能立行立改的绝不拖延,如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报告,并跟踪进展。

    千山区路长制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建国大道、凤翔路,特别是沿街商铺店外不规范经营、人行步道及马路沿石破损、机动车不按规停放、沿街绿植修补养护等一系列积弊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治理,处置问题的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路容路貌路序焕然一新。截至目前,园林绿化出动人员30人,车辆5台,投入资金15.3万元,新建及维修公益广告围挡1590平方米,修剪树木绿篱7900延米,铺设仿真草坪绿网5500余平方米;增设街舍家具15个,彩绘109个,粉饰建筑物外墙1750平,;修补黑色路面约3000余平 ,消除路面痈包56个,消除窨井盖沉陷107个,修复路沿石691米,维修人行道损坏3680平,人行道板930余块,清掏排水管道64处,修复雨水井具井篦148个;取缔马路市场1个,清理流动摊贩1715个;新建公共停车场2个,施划停车位130个,教育警告违停机动车1000余辆(次)、开具违法通知书100余张;查处道路遗撒车辆154台,处罚30余台;整治不规范店外经营100余起,清理门窗贴字1430个,清理条幅、布幔、道旗、牌匾1049个,清理未经审批的广告设施20余起,停机6部,依法查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小广告300余处。

    环卫部门每天出动2台大型洗扫车、1台洗扫车对海华路、建国大道、中旅街重点地段道路、隔离桩下、路牙、公共场所地面、脏污下水井口和果皮箱周边实行定时清洗进行压尘,共计出动1200车次;每天出动大翻斗车10台、共计出动3500车次;密封垃圾车1台、餐厨车一台、勾臂车一台,清理清运垃圾15000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