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举办者姓名 | 举办者地址 | ||
宴请时间 | 宴请地点 | ||
宴请人数 | 宴请事由 | ||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电话 | 村食品协管员电话: 镇政府电话:市场监管所电话: | ||
承诺内容 | |||
1.承担聚餐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接受相关食品安全检查指导,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并及时按要求报告。2.对集体聚餐活动举办场所事先进行环境清扫,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孳生条件,保持环境整洁。3.不使用未经检疫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4.不采购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采购、采收的肉类、蔬菜尽量在当天食用,不使用不新鲜的蔬菜,不使用可能产生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如发芽的土豆、野蘑菇、鲜黄花菜等。5.到合法食品经营企业购买酒类、饮料、熟食制品,购买时索要销售票据。6.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场所,做好工用具消毒,做好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7.不提供未充分加热的剩余食物和过夜食物,避免危害人体健康。 8.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 举办者签名: 协管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