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调整工作是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三结合”调整办法,补发2022年1至7月的调待差额部分养老金。
此次养老金调整共惠及全区21206名企事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增发养老金1577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调资18760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调资24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