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区劳动仲裁院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为主线, 深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其配套规章政策,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始终使用调解柔性化解矛盾,多次促成劳动仲裁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让劳动争议在劳动仲裁环节达到案结事了,有力减轻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维权成本,确保了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区劳动仲裁院共接到案件16件,其中调解10件,裁决6件,涉案金额1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