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千政发〔2022〕1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部门:
现将《千山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千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7日
千山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年—2025年)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幸福的基础和保障,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十三五”时期,我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身热情日益高涨,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完备的公共体育服务,提高全区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辽政发﹝2022﹞1号)、《鞍山市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和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聚焦体育强区目标,以“健康中国、运动千山区”为主线,注重特色,强化均衡,促进融合,运用智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体育需求,推进千山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千山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全区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形成体
育生活方式的人数显著增加,将全民健身融入千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强化体育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符合区情,覆盖镇村,完整持续的全民健身体系。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相继建成室外运动场地152个,室内运动场地44个,累计安装器材1000余件。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 90%以上,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弘扬体育文化,营造全民健身氛围。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加大全民健身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及网络媒体等平台,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宣传科学健身效果,弘扬身心健康是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重要能力的新理念,树立以参加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新思想。广泛开展体育健身与全民体育公益讲座,传播科学健身的信息,营造健身氛围,推广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全民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以举办体育赛事和大型群众体育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挖掘保护和推广千山区的民族体育、民间体育和民俗体育文化,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我区传统体育文化。打造区级体育文化特色,鼓励支持各镇体育特点,培育具有地域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活动)。
(二)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落实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区级政府指导、社会承办、农民广泛参与的群众体育运作机制,加快城乡一体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广泛参与健身活动、提高健康水平提供条件和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政策扶持等多种形式、调动协会、社团、俱乐部等体育组织的积极性,扩大公共体育服务的覆盖范围,为百姓提供更加优质、更为丰富的体育服务和产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千山区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千山区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权利的实现。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健身活动生活化、经常化。按照“因时、因地、因需、小型多样”原则,组织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推动基层健身活动的普遍化、经常化。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冬季健身节、春季健身活动、假日户外休闲和广场体育健身等活动。稳步推进社区体育、农村体育、职工体育和老年体育的发展。重点关注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和进城务工人员等人群体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根据各种不同的需求,提供多样化、精细化、个性化的指导和服务。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实施人人健身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时时有活动、处处有运动、人人常健身的良好氛围。
打造全民健身特色品牌,继续做大做强千山区传统的群众体育大型活动,举办象棋比赛、乒乓球比赛、羽毛球比赛、排球比赛、拔河比赛、元旦长跑、万人千台乒乓球赛、万人农民篮球赛、千山国际登山旅游节、梨花节马拉松赛事和秋季采摘节全国骑游活动等比赛和活动。每个季度安排一项大型体育活动,鼓励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定期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竞赛和活动,指导各乡镇培育提炼社区和行政村级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促进新兴的群体活动广泛开展,扩大全民健身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激发市场活力,为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发挥网络等新兴活动组织的作用,完善业余体育竞赛体系,重点开展竞技性强,广受百姓喜爱的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运动,推动各级各类体育赛事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发展。重视发挥健身骨干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引导、服务规范全民健身活动健康发展。
(四)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健身。依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制定乡镇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及相应建设标准,合理布局我区体育设施,加大对健身设施的投入,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推进笼式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中小型体育场馆、等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现有体育场地和社区晨晚练点的体育健身设施,推进村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着力建设千山区10万平大唐佳苑体育健身公园,每个行政村都实现拥有一个篮球场和一个不小于40平方米的体育健身活动室。利用新技术盘活场地存量资源,加大健身路径体育设施的更新和维修力度。管理好健身广场、健身公园、健身路径、健身中心等群众健身场所,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体育活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体育设施建设及体育服务中来,争取国家、省对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的投入。倡导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建设一批中小型便民体育健身场馆。落实《辽宁省全民健身条例》关于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规定,强化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费开放力度,完善促进开放的政策和机制,提升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体育设施社会化开放程度,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体育健身场所。
(五)夯实全民健身整合功能,促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健身消费和大众创业、改革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从以下四点切入工作:
一是大力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培育区级体育产业基地和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发展乡镇体育服务综合体,以综合体为依托,促进全民健身与文化、休闲、商贸等综合发展。支持社会投资体育健身服务业,参与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拓展中高档健身市场。积极探索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承办全国性、国际性赛事,鼓励千山区企业通过专业队“联姻”的方式组建俱乐部,通过区、镇联办,努力打造具有较高影响力和一定特色的品牌赛事。
二是大力发展“健身旅游休闲”服务业。利用千山区自然生态环境优势,发展拓展游泳、网球、高尔夫球等运动休闲项目;依托西鞍山、对桩石、摩云山等地区丰富的山地资源,开展徒步、露营、野外生存、探洞和山地自行车等户外运动;围绕汤岗子新城健康养生基地建设,发展运动休闲用品、康复健身器材制造业,引导发展体育用品制造和商贸业。
三是拓展体育服务业领域,促进全民健身与健康、养老、卫生、教育、残疾人等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整合功能,促进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有机融合,实现资源的最佳效益,探索建立健康促进服务中心,推动全民健身融入大健康范畴,探索完善医保健身“一卡通”政策,推广青少年户外教育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青少年教育融合,开发青少年消费市场。继续做好辽宁省青少年户外培训营地。
四是深化体教融合。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建立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长效合作机制,研究完善体教融合政策措施,搭建协同高效的平台,推进我区体教融合工作。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和体质健康干预计划,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整合学校比赛和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推动体育部门赛事体系与教育部门赛事体系深度融合,建立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支持学校与各级各类体校联办运动队,优化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布局,积极开展创建命名和动态评估工作,推动“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体育教学、业余训练及体育活动特色建设。充分发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人才培训。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完善教练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培养地方领军人才,建立相应人才培养储备库。推动幼儿园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游戏活动。
(六)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完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努力培养和打造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信息平台,政府以购买服务形式,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岗位制度,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对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物的发掘和扶持力度,提高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教育、农业、文化、卫健、工会、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衔接,畅通各类人才培养渠道。
吸引全民健身志愿者、退役运动员、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智库专家、媒体专家等参与全民健身的科学指导和文化宣传等活力。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搭建健康综合服务平台,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
完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不断提高体育社会化程度,调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各乡镇行各业办体育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的领导协调机制。从国家战略高度认识全民健身事业,成立或完善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千山区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统筹组织、协调、配合我区的全民健身资源;协同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部门,解决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整合基层宣传、卫健、文化、教育、民政、养老、残疾、旅游等部门相关工作,形成全民健身工作各层级的部门联动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科学决策,加强顶层设计。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区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进一步扩大城乡公共体育服务的覆盖面,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推动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二)完善法治与政策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辽宁省全民健身条例》,结合千山区健身发展实际,出台配套的“规章制度、指导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为我区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完善的法制保障。
推行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审批制度和体育健身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完善体育用地的规划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
(三)加大全民健身活动资金投入与保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全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在经费、机构、人员编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尤其应该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服务的投入力度。
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调节作用,加大全民健身相关税费优惠力度。建立多元化社会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探索政府购买全民健身服务的新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事业,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构建全民健身评价体质,严格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并在2020年对本区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组织技术力量,制定符合千山区发展实际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和绩效评估标准,以此推进全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形成多层级、多主体、全方位的全民健身发展水平立体评估体系。
(五)创新全民健身激励体制。搭建更加适应我区发展需求的全民健身激励平台,拓展激励范围,有效调动乡镇基层单位和个人积极性,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通过对各级行政部门的全民健身绩效考评、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及评比等激励手段,形成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引导市场和各社会组织主动参与和积极支持全民健身事业。
(六)加强全民健身的综合保障,强化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打造智慧体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加强全民健身科研工作,研究制定全民健身服务标准,继续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