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书记、局长(邵杰)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审计局全面工作和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2、负责审计局党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林琳)主要职责:
1、主管区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区委、区政府各部门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监督检查各室审计业务质量;管理办公室各项工作,负责审计工作计划、总结的制定,文书、人事、保密、统计报表等机关办公工作。(分管办公室及财金审计岗)
2、完成局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雅杰)主要职责:
1、对区正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各镇、街财政决算及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各项专项审计任务;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分管行政事业审计岗和经济责任审计岗)
2、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完成局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四)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大一)主要职责:
1、主管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分管党群岗、固投审计岗)
2、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完成局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四)财政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欧阳国良)主要职责:
1、主管农林水、扶贫攻坚相关部门审计。(分管农业审计岗)
2、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完成局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