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 >涉农补贴 >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
    鞍千农字〔2022〕14号 千山区2022年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2-03-17 10-56来源:农业农村局作者:点击:

     

     

    鞍千农字〔2022〕14号

     

    千山区2022年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

    调查工作计划

     

    为了掌握全区动物疫病免疫状况、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科学性,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监测计划,请各乡镇动监所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根据国家规定的有关监测标准和操作规程,认真组织和规范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掌握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家畜布鲁氏病等动物疫病的分布及流行态势,做好马传染性贫血及马鼻疽的监测工作。定期定点对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开展监测工作。继续推进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净化与评估。加强动物疫情风险分析评估,密切关注新发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科学研判防控形势,为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推动无规定动物疫病各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

    二、职责分工和主要任务

    动物疫病监测实行分级负责制。每年至少进行二次集中监测及流调;每个月还要进行月度常规监测及流调;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发展及时组织进行应急监测及流调。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千山区农业水利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制定、调整本辖区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调方案,并统一组织实施。

    2.具体监测工作由畜牧业管理服务部负责,各镇动监所负责样品采集及流调。作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工作中结合疫病净化评估的需要,开展工作。

    3.每年开展2-4次集中监测及流调,具体要求按季度方案执行;月度常规监测及流调随时进行;在国内、周边地区和辖区内发生主要动物疫病和新发动物疫病时,及时组织进行应急监测。

    4.千山区畜牧业管理服务部具体负责辖区内畜禽血清学监测,并及时汇总、分析和评估全区疫情状况;做好省、市动物疫病监测采样、送样工作。各镇动监所负责监测样品的采集及流行病学调查,将监测结果反馈到各养殖户。

    5.各镇动监所负责辖区内集中监测、日常监测畜禽样品采集及流调;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调查与集中监测同时进行,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开展针对性的监测。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动物疫病监测

    2022年度重点监测的动物疫病种类主要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新城疫、布氏杆菌病、结核病、马传贫、马鼻疽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危害严重的疫病。监测的重点地区为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等畜禽饲养密集地区和疫情易发地区。各乡镇动监所日常监测根据本辖区养殖情况进行,如需监测上报畜牧业管理服务部;除日常监测外,各乡镇动监所还需按季度监测计划完成全年监测任务。送检的样品数量、质量、动物抗体水平监测结果,将作为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

    按要求每月、每季度对畜禽进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结合全年方案,进行专项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专项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省、市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另行通知。

    )采集监测样品的要求

    1.监测对象的选择

    1.1 存栏要求:牲畜规模场存栏50-300头(只)之间;禽规模场存栏超过2000只。

    1.2 免疫天数要求:牲畜免疫口蹄疫疫苗28天后,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免疫21天后;禽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21天后;免疫天数达到上述要求,免疫期在4个月内方可进行样品采集监测。

    2. 样品采集数量要求

    2.1 日常及集中监测

    2.1.1规模场:牛、羊血清样品≥30份/场;猪血清样品≥30份/场;种禽血清样品≥30份/场;商品禽场血清样品≥30份/场。

    2.1.2散养户:以村为单位,牛、羊血清样品≥10份/村,每村至少采集2个牛(或羊)散养户;猪血清样品≥10份/村,每村至少采集3个猪散养户;禽血清样品≥20份/村,每村至少采集3个禽散养户。

    2.2 委托监测(办理动物防疫许可证及种畜禽证)

    2.2.1 样品数量:畜血清样品≥30份/场;禽血清样品≥30份/场。

    2.2.2 种畜禽办证:种畜场采集35份商品猪血清样品外,还需要采集所有种公猪血清样品;种禽场按存样量的1%进行血清样品采集,还需对所有公鸡进行鸡白痢净化。

    3. 牲畜结核病、布病净化

    3.1 奶牛“两病”净化:根据防疫报表饲养量,辖区内的奶牛100%净化;

    3.2 易感动物“两病”净化:奶牛100%净化,肉牛、其他羊等易感动物进行抽检,具体数量按省市要求另行通知;

    3.3 “两病”净化时间:2022年4月开始-2022年9月末结束,本项工作将作为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4. 马传贫、马鼻疽净化

    4.1 净化动物:马属动物(马、驴、骡);

    4.2 净化数量:各镇按马属动物存栏量进行抽检,不足20匹按存栏量100%进行净化;

    4.3 净化时间:2022年3月-2022年7月结束,本项工作将作为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5. 样品采集要求

    5.1 采集血清样品:禽血样采集用5ml 一次性注射器,采集血量≥1.5ml;猪血样采集用5ml一次注射器或负压管,采集血量≥3.5ml;牛血样采集用20ml注射器,采集血量≥10ml。采集好血样后,将注射器向后方拉动,45°倾斜摆放,待凝固,凝固后将血样放在20℃左右室温房间里,析出血清后送区畜业管理服务部进行监测;

    5.2 采集全血样品(抗凝血):采用区畜业管理服务部统一发放的2.5ml带有抗凝剂的具塞离心管,采集全血量2ml。将采集完的全血样品轻轻颠倒摇动1分钟,确保全血样品不凝固;

    5.3采集棉拭子样品:保证棉拭子样品采集位置的准确性,将采集好的棉拭子统一放入区畜牧业管理服务部提供的含双抗PBS液的2.5ml的具塞离心管内。猪棉拭子采集猪的一侧鼻孔,禽棉拭子采集咽喉及泄殖腔。同一畜禽的棉拭子样品放在一个具塞离心管内。

    5.4  O/P液样品采集:采用区畜业管理服务部统一发放含有15mlPBS的刻度离心管,采集咽喉部唾液(不可含有其他杂质),采集后的总体积达到每管20ml。

    5.5 病料的采集:使用50ml刻度离心管采集病料,采集死亡畜禽的病变脏器等。畜采集(脑、心、肝、脾、肾、淋巴结、扁桃体等),禽采集(气管、喉头、泄殖腔、心、肝、腺胃、肠管等)。

    5.6 环境样品采集:使用2.5ml具塞离心管盛装畜、禽粪便及污水,盛装好后将离心管盖好,擦拭干净。

    )送检样品要求

    1. 畜血样采集:用油性记号笔在注射器(或离心管)一侧,写好样品编号及畜二维码号,注射器上的编号及畜二维码号要与样品编号与原始畜号对应表上所填写的号保持一致;

    2. 样品编号排列:每一份样品均需要一个样品编号,同一天送检的样品编号大排行,不可重复,序号由镇名的开头字母与三位数字合并而成(例:东鞍山送样10份样品,编号:DAS001-010);

    3. 样品包装:采集不同场(户)的样品都要用包装袋独立包装,在包装袋上填写好采样地址、畜禽种类、采集数量、样品编号、采样日期。

    4. 抽样单送检要求:各镇动监所每次送检样品时,除各场(户)抽样单、原始编号对应表外,还需填写一张总的样品登记表;季度监测任务还需要填写相应的信息表、流行病学调查表

    5. 各种表格填写要求:填写表格时,需用碳素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填写完整,一式两份,将原始表送畜牧业管理服务部,复印件各镇存档。

    )送检时间及人员要求

    1. 必须专人送检监测样品及抽样单等;

    2. 送检监测样品人员必须了解送检样品情况;

    3. 各镇送检监测样品前请先联系千山区畜牧业管理服务部实验室人员,由实验室人员接收样品,送检人员在接样单上签字后,送检人员方可离开。

    )监测方法 

    1.免疫抗体监测方法 

    群体检测免疫合格率应≥70%。检测方法如下:

    1.1高致病性禽流感采用HA、HI试验。 

    1.2口蹄疫:采用液相阻断ELISA试验。

    1.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采用ELISA试验。 

    1.4猪瘟采用阻断ELISA试验。

    1.5鸡新城疫采用HA、HI试验。

    1.6家畜布鲁氏病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进行筛选检测,初检出现布病阳性采用布病ELISA实验方法定性。

    1.7牛结核病应用牛提纯结核菌素皮内变态反应进行检测。

    1.8马传贫采用琼脂凝胶免疫扩散试验进行检测。

    1.9马鼻疽采用变态反应进行检测。

    四、检测结果报送

    (一)千山区畜牧业管理服务部每周根据千山区监测情况,通过“全国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信息系统”报送动物疫情监测结果和动物疫情信息,并将汇总表存档;每季度对对辖区内动物疫病监测结果进行科学分析评估,形成《动物疫病监测分析报告》,报送至鞍山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二)6月份、12月份分别将上半年、下半年动物疫病监测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势存档。

    (三)检测结果若为群体免疫效价不合格时,及时通知各镇动监所,各镇动监所督促被检单位进行补免。

    附:千山区各乡镇/街道监测任务表

    鞍山市千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