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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小学中心校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1-14 11-05来源:千山区汤岗子镇小学中心校作者:点击:


        目  录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三)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汤岗子镇小学中心校坐落在美丽的汤岗子温泉东侧,它的前身是海城市大屯镇大屯中心校。后来经过区域划分,2011年1月改名为鞍山市千山区大屯镇中心校。2014年1月正式改名为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小学中心校。

    我校以抓基础教育、培养学生习惯、组织教育教学及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努力打造一所让师生有美好回忆的学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汤岗子镇小学中心校包括一所村小(龙岭小学)。2022年共有在职教师58人,退休教师35人,拟定3人退休。中心校共有学生437人,龙岭小学46人。属于二级预算。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2022年汤岗子镇小学中心校预算表(13-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批复表汤岗子小学中心校)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汤岗子镇小学中心校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 800.66 万元。

        (一)收入预算  800.66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00.66   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   0 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 800.66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800.66 万元;

        2.项目支出   0  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其中教育支出574.1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9.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60.07 万元 。

    在支出预算中,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00.66 万元,债务支出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  万元。

    收支预算增减情况。2022年,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收支预算 800.66  万元,比上年减少 26.82 万元,降低 3.25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大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予安排;三是“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汤岗子镇小学中心校部门及所属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800.66  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800.66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支出预算按功能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74.1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9.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60.07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31.3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8.9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8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减情况。2022年,汤岗子镇小学中心校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800.66 万元,比上年减少 26.82 万元,降低 3.25 %。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财政开支,办公经费缩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汤岗子镇小学中心校部门及所属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800.6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671.2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8.9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0.38万元。

    人员经费(即工资福利支出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之和)741.6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0.32万元、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7.96万元、奖金28.36万元、绩效工资13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0.0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0.0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04万元、住房公积金60.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2元、津补贴0.66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5.04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4.27万元、医疗费补助0.54万元、奖励金0.1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6万元,拟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0.6万元。

    公用经费(即商品和服务支出)58.9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7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3万元、办公取暖费23.33万元、租赁费4.6万元、委托业务费11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体检费2.45万元,福利费0.42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  0  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其中:

        1.国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 %。

        (1)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厉行节约、改进作风等政策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车运行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0 万元,主要包括本部门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 2021年预算减少 0  万元,降低  0 %。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货物采购     万元,工程采购  0   万元,服务采购    0 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主要用于      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XX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 0 台(套)。

    2022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

    (五)预算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个,编制覆盖率(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为100%。

    2022 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 0 个,实

    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 100%。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项目支出中无特定目标类项目,无债务支出预算,无政府采购预算,无购买服务预算,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债务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五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内容各部门根据使用科目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反映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4.单位资金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5.上年结转:反映以前年度安排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用一般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