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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2-01-07 02-21来源:财政局作者:点击:

    受千山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千山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千山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1)土地资源基本情况

    千山区总面积344平方公里,千山区土地储备地块共17宗,总面积77.8687公顷。汤岗子畜牧场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07]2号和[2007]7号已经收归政府所有,土地证号为鞍国用(93)字第400843号,汤岗子畜牧场部分农用地已转成建设用地用于农高区开发建设,剩余1000余亩农用地仍归政府所有,根据国家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后方能用于建设用途。

    (2)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千山区现有采矿权9家,其中铁矿4家,长石矿1家,砂石场4家。目前,千山区铁矿保有储量20.66亿吨,其中西鞍山铁矿保有储量17亿吨(千山区、铁西区共有),黑石砬子铁矿保有储量2.75亿吨,西鞍山铁矿、石砬子铁矿处于未开发状态。钾长石矿保有储量16.8万吨、砂岩保有储量623.7万吨、花岗岩矿保有储量695万立方米。

    千山区现有矿山企业9家,其中大型矿山企业4家,中型矿山企业1家,小型矿山企业4家(砂石矿、长石矿、采石场和铁矿各1家)。2家大型铁矿金和、后英正常生产,1家中型铁矿处在筹建期,1家小型铁矿资源枯竭2019年6月30日到期,现正在办理注销手续。3家大型采石场正常生产,1家长石矿和1家砂石矿停产。

    根据《鞍山市地热水资源管理办法》(鞍政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市辖区的地热水资源由市政府统一管理,市自然资源部门承担监管责任。2021年,辖区内鞍山市汤岗子温泉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汤岗子理疗医院及鞍山摩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热水取水量共计436立方米/天。

    (3)林业资源基本情况

    千山区林业用地面积13878.96公顷(国家公益林面积1961.7公顷),活立木蓄积15.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6.2%。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12443.59公顷(经济林面积9300.26公顷),疏林地面积14.4公顷,灌木林地面积60.7公顷,未成林地面积2.58公顷,苗圃地面积26.6公顷,无立木林地面积417.14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面积137.86,其它林地面积776.09公顷。

    截止2021年5月,全区完成绿化造林400亩,涉及4个镇(街)9个行政村,栽植杨树、梨树、五角枫、海棠树等2.59万株,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发展;现有天然商品林面积699.17公顷,其中

    国有天然商品林14.22公顷,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684.95公顷。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的相关政策,停止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大资源管护力度,聘用千山区公益林监管员、护林员12人,签订劳动合同,明晰了管护范围与责任,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


    大孤山苗圃占地面积为525亩(其中10亩因与上石桥争议未办理手续),包括山地、林地、育苗地。苗圃内有办公楼一座,未办理产权证,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以及饲养场、蓄水池、气调库等建筑,面积约千余平方米。

    二、千山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积极推进土地攻坚行动

    截至目前,千山区批而未供土地已处置14.67公顷,预计年底前还可处置104.4公顷;闲置土地已处置7宗25.48公顷,预计年底前还可处置11宗地,45.5公顷,完成全年任务;2021年盘活“净地不净”任务目标为4宗、面积40.37公顷,预计年底前可完成目标;力争2021年年底前完成追缴土地出让金欠款项目地块2宗、6885万元目标任务。

    2.稳步推进辖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新版市级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千山区片区方案初现成果。在全区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基层单位的全力配合下,就全区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现存国有而未供土地、重点扶持企业、空间拓展等方面与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北京北达规划设计院进行了深入交流,在市自然资源局的支持下,千山片区方案能较好的体现未来发展方面,方案接地气且实用,便于政府实施空间管控。下一步按照市级工作安排,就其他专项规划展开交流,推进市级空间规划早日完成。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今年我区需要完成11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将11个村的名单及要求下发到各镇,目前各镇已经按照要求推进此项工作。

    3.严守耕地红线,大力推进耕地保护工作。

    根据省专项办《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存量问题摸排“回头看”和先行整改处置工作的通知》(辽农房整治办发〔2021〕5号)文件要求,摸清底数,彻底排查,避免漏报瞒报,并对已上报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开展先行处置工作。同时,动员全区骨干力量,建立乱占耕地建房网格化监管体系,设立覆盖全区54个村的网格员巡查制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守保护耕地策略不动摇,对疑似新增乱占耕地现象实行“零容忍”态度。严查2020年7月3日以来的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乱象,坚决守住国家耕地红线。经2020年9月起的初步摸排阶段,国家图斑下发后的摸排阶段,以及2021年初各镇街“回头看”阶段的复查梳理,千山区共上报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项目228个,今年完成先行分类处置项目17宗,新增3处违建项目均已销号。

    4.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抓好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督管理。一是编制了《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重点对1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群防群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各镇街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细致开展“三查”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今年完成鞍山市石牌路东沟建筑用花岗岩矿创建省级绿色矿山1家。辖区内已有国家级绿色矿山3家,省级绿色矿山1家,2家入库省级绿色矿山。三是督促企业开展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目前金和矿业有限公司和后英集团活龙矿业有限公司两家矿山企业已完成治理130亩,超额完成治理任务。四是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完成192个图斑的现场核实工作,现场核实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遥感解译面积3007平方米,治理22390平方米。

    5.尽职尽责保护林业资源,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一是完成辖区2021年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图斑现地核实工作,已核实森林督察图斑60块,其中违法图斑42块,核实毁林图斑95块。二是落实鞍山市2021年辖区造林绿化更新任务300亩,发放辖区2020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资金13.4万元。补发千山区2008年起第一批退耕还林完善政策阶段补助资金7.68万元,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7.23万元。三是认真做好国土三调与林业“一张图”数据融合对接工作。四是千山区2021年森林采伐限额为1000立,其中大孤山镇、大屯镇、唐家房镇、甘泉镇各100立,东鞍山街道、汤岗子街道各300立。我分局严格执行省下达的年度森林采伐限额要求,坚持依法采伐,严把审批关,要求申请人严格按照《森林经营作业设计》合规操作,确保全区商品林采伐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五是认真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排查野外火源,实现了零火情目标。对辖区各木材加工点进行常态化检查,未发现松材线虫病。

    三、千山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国土“三调”与林业“一张图”数据融合对接问题。在具体工作中发现,国土“三调”的数据与“一张图”和实际地块的林木属性信息不一致的现象,例如有村屯绿化或个人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被误判为有林地的林木树种,这样一来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林权纠纷,为此,我局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将问题数据整理上报到国家数据融合系统中,等待核实后的处理反馈意见。

    二是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由来已久,数量大,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情况十分复杂。区专项办现阶段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整治违法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和未来工作打算

    在2022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更好地服务千山区振兴发展。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千山建设。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基本方针,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发展的做法,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深入开展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政策法规的学习研判和宣传教育,提高贯彻执行和落地落实能力水平。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建立。按照鞍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为指导,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继续加大林地管理力度,规范林地审批工作,深入开展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政策法规的学习研判和宣传教育,提高贯彻执行能力水平。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将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资源管理能力为抓手,进一步摸清自然资源底数,提升资源利用和管理水平。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作为刚性指标严格考核。严格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在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的过程中,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帮助群众提高保护耕地、依法建房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杜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止住增量,防止再增加违法违规面积,使耕地再受到非法侵占。千山区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

    (三)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坚持“严起来”的要求,严格卫片执法和日常监管,提高违法行为发现率和制止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力推进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严格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巡查监管,对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及时上报,全力维护好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总之,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下,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资源管理能力为抓手,提升资源利用和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为千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高效有力的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