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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合报告
    时间:2022-01-07 02-20来源:财政局作者:点击:

    根据《千山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鞍千委发〔2019〕19号)要求,受区政府委托,区财政局结合2020年度国有资产数据报告,会同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在汇总分析各类国有资产数据和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了《千山区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2020年度,区属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5户。截至2020年末,区属国有独资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615,157.1万元,负债总额533,760.9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81,396.2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0年末,全区纳入统计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85家,其中行政单位44家、事业单位41家。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72,452.1万元,负债总额49,058.4万元,净资产总额23,393.7万元。

    截至2020年末,区本级固定资产存量19,077.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616.2万元、通用设备4,440.5万元、专用设备1,085.4万元、文物和陈列品153.3万元、图书档案502.5万元、办公家具等1,280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

    1、土地资源

    千山区总面积344平方公里,千山区土地储备地块17宗,总面积77.8687公顷。汤岗子畜牧场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07]2号和[2007]7号已经收归政府所有,土地证号为鞍国用(93)字第400843号,汤岗子畜牧场部分农用地已转成建设用地用于农高区开发建设,剩余1,000余亩农用地仍归政府所有,根据国家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后方能用于建设用途。

    2、矿产资源

    千山区现有采矿权9户,其中铁矿4户,长石矿1户,砂石场4户。目前,铁矿保有储量20.66亿吨,其中西鞍山铁矿保有储量17亿吨(千山区、铁西区共有),黑石砬子铁矿保有储量2.75亿吨,西鞍山铁矿、黑石砬子铁矿处于未开发状态。钾长石矿保有储量16.8万吨、砂岩保有储量623.7万吨、花岗岩矿保有储量695万立方米。

    千山区现有矿山企业9户,其中大型矿山企业4户,中型矿山企业1户,小型矿山企业4户(砂石矿、长石矿、采石场和铁矿各1户)。2户大型铁矿金和、后英正常生产,1户中型铁矿处在筹建期,1户小型铁矿资源枯竭已于2019年6月30日到期,现正在办理注销手续。3户大型采石场正常生产,1户长石矿和1户砂石矿停产。

    根据《鞍山市地热水资源管理办法》(鞍政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市辖区的地热水资源由市政府统一管理,市自然资源部门承担监管责任。2021年,辖区内鞍山市汤岗子温泉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汤岗子理疗医院及鞍山摩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热水取水量共计436立方米/天。

    3、林业资源

    千山区林业用地面积13,878.96公顷(国家公益林面积1,961.7公顷),活立木蓄积15.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6.2%。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12,443.59公顷(经济林面积9,300.26公顷),疏林地面积14.4公顷,灌木林地面积60.7公顷,未成林地面积2.58公顷,苗圃地面积26.6公顷,无立木林地面积417.14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面积137.86公顷,其它林地面积776.09公顷。

    截至2021年5月,全区完成绿化造林400亩,涉及4个镇(街)9个行政村,栽植杨树、梨树、五角枫、海棠树等2.59万株,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发展;现有天然商品林面积699.17公顷,其中

    国有天然商品林14.22公顷,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684.95公顷。

    大孤山苗圃占地面积为525亩(其中10亩因与上石桥争议未办理手续),包括山地、林地、育苗地。苗圃内有办公楼一座,未办理产权证,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以及饲养场、蓄水池、气调库等建筑,面积约千余平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鞍山市汤玺发展有限公司、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鞍山市汤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属于融资平台类公司,目前企业所欠银行贷款数额较大,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要求企业先行偿还银行贷款,之后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上述三户企业予以保留或履行注销。

    鞍山千帆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属于房地产企业,目前保障房建设处于收尾阶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保留该企业。

    我区经营性国有企业为鞍山联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该企业是由事业单位(原千山区房产物业管理中心)转制的国有企业,经营范围主要是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施工及基础设施维护、房屋修缮、物业管理等。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建立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机制

    区财政根据“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在优化国有资产管理、优质高效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序运转进行有益探索。2020年以来,根据省、市财政部门规章制度,对资产的配置、使用及处置做出详细的规定,扎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篱笆,确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据可依。

    2、推动国有资产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通过资产与预算相结合,加强资产配置预算前置管理,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资产调剂机制,有效缓解部门、单位之间资产占有水平不均衡状况。

    3、实现盘活存量资产增财力

    把盘活存量资产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对闲置车辆实行拍卖,按照公开、公平原则,以市场方式调节处置价格,提升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把“沉睡资产”转化为资本资金。

    (三)国有自然资源

    1、积极推进土地攻坚行动

    截至目前,千山区批而未供土地已处置14.67公顷,预计年底前还可处置104.4公顷;闲置土地已处置7宗25.48公顷,预计年底前还可处置11宗45.5公顷,完成全年任务;2021年盘活“净地不净”任务目标为4宗40.37公顷,预计年底前可完成目标;力争2021年底前完成追缴土地出让金欠款项目地块2宗、金额6,885万元目标任务。

    2、稳步推进辖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新版市级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千山区片区方案初现成果。下一步按照市级工作安排,就其他专项规划展开交流,推进市级空间规划早日完成。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今年我区需要完成11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将11个村的名单及要求下发到各镇(街),各镇(街)已经按照要求推进此项工作。

    3、严守耕地红线,大力推进耕地保护工作

    根据省专项办《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存量问题摸排“回头看”和先行整改处置工作的通知》(辽农房整治办发[2021]5号)文件要求,摸清底数,彻底排查,避免漏报瞒报,并对已上报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开展先行处置工作。同时,动员全区骨干力量,建立乱占耕地建房网格化监管体系,设立覆盖全区54个村的网格员巡查制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守保护耕地策略不动摇,对疑似新增乱占耕地现象实行“零容忍”态度。严查2020年7月3日以来的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乱象,坚决守住国家耕地红线。经2020年9月起的初步摸排阶段,国家图斑下发后的摸排阶段,以及2021年初各镇(街) “回头看”阶段的复查梳理,千山区上报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项目228个,今年完成先行分类处置项目17宗,新增3处违建项目均已销号。

    4、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抓好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督管理

    一是编制了《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重点对1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群防群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各镇(街)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细致开展“三查”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今年完成千山区石牌路东沟建筑用花岗岩矿创建省级绿色矿山1户。辖区内已有国家级绿色矿山3户,省级绿色矿山1户,2户入库省级绿色矿山。三是督促企业开展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目前金和矿业有限公司和后英集团活龙矿业有限公司2户矿山企业已完成治理130亩,超额完成治理任务。四是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完成192个图斑的现场核实工作,现场核实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遥感解译面积3,007平方米,治理22,390平方米。

    5、尽职尽责保护林业资源,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

    一是完成辖区2021年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图斑现地核实工作,已核实森林督察图斑60块,其中违法图斑42块,核实毁林图斑95块。二是落实鞍山市2021年辖区造林绿化更新任务300亩,发放辖区2020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资金13.4万元。补发千山区2008年起第一批退耕还林完善政策阶段补助资金7.68万元,拨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7.23万元。三是认真做好国土三调与林业“一张图”数据融合对接工作。四是千山区2021年森林采伐限额为1,000立,其中大屯镇、唐家房镇、甘泉镇各100立,东鞍山街道400立、汤岗子街道300立。自然资源一分局严格执行省下达的年度森林采伐限额要求,坚持依法采伐,严把审批关,要求申请人严格按照《森林经营作业设计》合规操作,确保全区商品林采伐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五是认真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排查野外火源,实现了零火情目标。对辖区各木材加工点进行常态化检查,未发现松材线虫病。

    三、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债务问题严重

    目前,鞍山市汤玺发展有限公司、鞍山千帆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鞍山市汤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欠银行贷款数额较大,偿还贷款本金和贷款利息给区财政带来较大压力。

    (二)公司经营亏损

    鞍山联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因从事业单位转制而来,缺乏市场竞争力,经营收入主要是承揽本区零星工程,经营成本不断提高,致使经营亏损。

    (三)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职责分工不明,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资产管理人员更换频繁、业务水平不高,难以适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发展要求。

    (四)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结合不够紧密,资产配置标准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国有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维护管理不善,存在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现象。

    (五)国有自然资源管理问题

    1、国土“三调”与林业“一张图”数据融合对接存在林木属性信息不一致问题。

    2、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由来已久,数量大,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情况十分复杂。

    四、改进工作安排意见

    (一)企业国有资产

    针对区属国有独资公司及区属有限责任公司欠银行贷款问题,区财政将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快偿还债务。

    根据中央、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千山区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2021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的70%。目前,千山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尚未完成的任务包括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聘请外部董事等。

    下一步,在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的同时,切实制定《千山区国有企业管理办法》等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完善董事会、经理层法人治理结构,调整选人用人机制,实行全员绩效考核,加强对国有企业制度建设、经营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基础工作,整合千山区各种资源,提升国有企业经营资质,努力提高市场化运作,挖掘潜力,实现收益最大化。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全面提升政治高度管理国有资产

    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颁布实施后,更需加强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对外投资等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还包括由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等。区财政国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提高认识,扩大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努力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达到国家规定水平。

    2、严管国有资产的进出关口

    认真执行财政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财资〔2021〕127号),看住、管牢国有资产进出关口。根据千山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千山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千山区罚没物品资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制度保障。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重点在资产的配置、处置方面,彻底改变过去模式,原则上不配备新增资产,从预算编制到实施控制贯穿始终,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的部署。严格管控国有资产的报废、损失,改变过去达到使用年限即批准报废为简单维修能够满足基本工作要求的继续使用,不得随意报废、损失即行处置;对于资产发生盘亏、毁损、非正常损失的,追查真实情况,严肃问责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单位负责人等相关责任。

    3、加强资产使用过程的管理

    建立资产卡片管理,每项资产都要落实到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分清责任,防止工作推诿。区财政国资部门加大国有资产日常使用过程的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资产清查,杜绝资产损失情况发生。

    4、进一步盘活存量国有资产

    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对闲置资产采取调剂、出租、拍卖处置等方式予以盘活,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5、建立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

    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和客观评价,通过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剖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提升管理水平。

    (三)国有自然资源

    2022年,自然资源一分局将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使国有自然资源更好地服务千山区振兴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千山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基本方针,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发展的做法,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管理责任落实

    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资源管理能力为抓手,进一步摸清自然资源底数,提升资源利用和管理水平。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下达,作为刚性指标严格考核。严格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坚决止住增量,防止再增加违法违规面积,使耕地再受到非法侵占。

    3、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坚持“严起来”的要求,严格卫片执法和日常监管,提高违法行为发现率和制止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力推进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严格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大棚房”问题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巡查监管,对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及时上报,全力维护好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千山区财政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