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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2-01-07 02-19来源:财政局作者: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千山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鞍千委发〔2019〕19号)精神及要求,加强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更好发挥国有资产服务发展、造福人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受区政府委托,区财政局结合2019年度国有资产数据报告,形成了《千山区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管理能力不断增强,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需要。

    (一)全区国有资产存量情况

    经统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83,063.5万元,负债总额48,954.3万元,净资产34,109.2万元,其中:镇街资产总额20,599.0万元,负债总额14,550.1万元,净资产6,048.9万元。

    (二)资产分布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23,760.4万元(含镇街);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59,303.1万元(含镇街)。

    (三)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 54,527.3 万元,占资产总额 65.7 %;固定资产28,524.4 万元,占资产总额34.3 %;其他资产11.8 万元,占资产总额0.01 %。

    (四)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1,452.5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5.2 %(其中,房屋 20,025.4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70.2 %);通用设备 4,514.4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15.8 %(其中,车辆 1,783.5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6.3 %,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 70.9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0.3%);专用设备 709.6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2.5 %;文物和陈列品 153.2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5 %;图书档案 498.4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8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196.4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4.2 %。

    (五)资产处置情况

    2019年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 631.6 万元。从处置形式上分析;出售、出让、转让9.5万元;无偿调拨(划转) 204.0万元;报废报损 418.2万元;另外,我区在第四次公车拍卖过程中,竞拍出售车辆9台,拍卖收入9.5万元已经上交财政。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

    建立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机制。千山区财政局根据“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在优化国有资产管理、优质高效保障行政机关有序运转进行有益探索。2019年以来,相继印发和转发了《关于加强资产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和《千山区区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同时对资产的配置、使用及处置做出详细的规定,扎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篱笆,确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据可依。

    (一)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了一整套全新的财政部门行政事业资产处置模式,制定了资产报废、调拨、拍卖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并发至各相关单位,让整个资产管理工作简单明了、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在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为各单位提供方便。

    (二)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严把资产管理的出口关,规范处置程序,将监管覆盖到资产处置的每个环节。根据资产性质、特点和年限标准,建立资产报废报损制度,各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实资产使用年限及状况认真开展技术鉴定,采取公开方式处置资产,推进资产处置规范化、效能化。

    (三)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实行多措并举摸清资产家底,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夯实资产底数,依托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化,实现区本级和各镇街资产数据共享。

    (四)做好相关改革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千山区委、千山区人民政府转发《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明确对改革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要求,对撤并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时办理资产划转手续。

    三、存在的问题

    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一些部门和单位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职责分工不明,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资产管理人员更换频繁、业务水平不高,难以适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发展要求。基础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结合不够紧密,资产配置标准建设有待加强。个别部门和单位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维护管理不善,存在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现象。

    四、改进工作安排意见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千山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鞍千委发〔2019〕19号)精神及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保证各行政事业单位高效运转,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高质量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发展。二是突出部门和单位的主体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管理优势,强化单位资产管理“主人翁”意识,增强科学管理资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对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强化制度执行力。

    (二)夯实管理基础。一是督促指导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核算、资产盘点、资产清查等工作,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二是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月报、年度报告、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加强数据的分析与利用,为规范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三是进一步盘活政府存量资产。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对闲置资产采取调剂、出租、拍卖处置等方式予以盘活,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千山区财政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