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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时间:2022-01-07 02-17来源:财政局作者:点击:

    根据《千山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鞍千委发〔2019〕19号)要求,受区政府委托,区财政局结合2019年度国有资产数据报告,会同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在汇总分析各类国有资产数据和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了《千山区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2019年度我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共计5户。经统计,截至2019年末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19,617.5万元,负债总额552,743.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6,874.1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19年底全区纳入统计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共89家,其中,行政单位47家,事业单位42家。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含镇街)国有资产总额83,063.5万元,负债总额48,954.3万元,净资产34,109.2万元;其中:镇街资产总额20,599.0万元,负债总额14,550.1万元,净资产6,048.9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

    一是土地资源情况。千山区总面积344平方公里,千山区土地储备地块共17宗,总面积77.8687公顷。

    汤岗子畜牧场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07]2号和[2007]7号已经收归政府所有,汤岗子畜牧场部分农用地已转成建设用地用于农高区开发建设,剩余1000余亩农用地仍归政府所有,根据国家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后方能用于建设用途。

    二是矿产资源情况。千山区现有矿山企业9家,其中大型矿山企业4家,中型矿山企业1家,小型矿山企业4家(砂石矿、长石矿、采石场和铁矿各1家)。2家大型铁矿金和、后英正常生产,1家中型铁矿处在筹建期,1家小型铁矿资源枯竭2019年6月30日到期,现正在办理注销手续。2家大型采石场正常生产,1家长石矿和2家砂石矿停产。

    三是森林资源情况。千山区林业用地面积13951.89公顷(国家公益林面积1961.7公顷),活立木蓄积15.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2.5%。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12502.96公顷(经济林面积9300.26公顷),疏林地面积14.4公顷,灌木林地面积60.7公顷,未成林地面积1.24公顷,苗圃地面积26.6公顷,无立木林地面积1208.13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面积137.86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目前,鞍山市汤玺发展有限公司、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鞍山市汤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家国有企业属于平台类企业,目前企业所欠银行贷款数额较大,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要求企业先行全部偿还银行贷款,而后对上述三户企业实施注销。鞍山千帆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是我区所属的一家国有房地产企业,目前企业保障房处于收尾阶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保留该企业。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建立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机制。千山区财政局根据“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在优化国有资产管理、优质高效保障行政机关有序运转进行有益探索。2019年以来,相继转发了《鞍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县区参照执行)、《鞍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施行办法》、《关于加强资产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对资产的配置、使用及处置做出详细的规定,扎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篱笆,确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据可依。

    二是推动国有资产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通过资产与预算相结合,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资产调剂机制,有效缓解部门、单位之间资产占有水平不均衡状况。

    三是实现盘活存量资产增财力。把盘活存量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对闲置车辆实行拍卖,按照公开、公平原则,以市场方式调节处置价格,提升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把“沉睡资产”转化为资本资金。

    (三)国有自然资源

    一是稳步推进辖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按照鞍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完成基础数据收集工作,最大限度争取指标,实现新版国土空间规划辖区区域方案最优化;二是严守耕地红线,大力推进耕地保护工作。区政府认真履行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明确各镇

    (街道办事处)是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确保完成耕地保护任务;三是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抓好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督管理,全面提高我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水平;四是尽职尽责保护林业资源,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积极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建立健全了动态巡查登记表和违法案件台账,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维护辖区良好用地秩序。

    三、存在的问题

    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一些部门和单位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职责分工不明,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资产管理人员更换频繁、业务水平不高,难以适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发展要求。基础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结合不够紧密,资产配置标准建设有待加强。部分部门和单位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维护管理不善,存在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现象。对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存在着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破坏。从近三年的国家林草局森林资源督查航拍来看,我区部分镇村存在违法使用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行为。主要分为未经审批私自开采、违建和无证采伐两大类。另外,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比较严重,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情况十分复杂。区专项办现阶段突出工作重点,就是着力整治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四、改进工作安排意见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高质量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发展。

    二是落实简政放权改革要求。突出部门和单位的主体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管理优势,强化单位资产管理“主人翁”意识,增强科学管理资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进一步盘活政府存量资产。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对闲置资产采取调剂、出租、拍卖处置等方式予以盘活,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是探索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和客观评价,通过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剖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提升管理水平,挖掘资产节约潜力,提高管理效能。

    (二)国有自然资源

    一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千山建设。根据《鞍山市千山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完成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任务17.4公顷。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完成高标准绿化村屯4个;加强资源管理,年采伐量控制在1000立方米以内;森林蓄积量实现15.5万立。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将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资源管理能力为抓手,进一步摸清自然资源底数,提升资源利用和管理水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成202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三是推动建立科学的辖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鞍山市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于2019年下半年已正式启动。此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千山区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一分局会同千山区主要领导与鞍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北京北达规划设计院就千山区未来发展定位和急需解决的历史问题进行了讨论。目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已完成了基础数据收集工作,并委托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千山区提供技术支持,与北京北达规划设计院对接,针对发展目标和主要矛盾,最大限度争取指标,努力实现新版国土空间规划千山区区域方案最优化。

    四是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坚持“严起来”的要求,严格卫片执法和日常监管,提高违法行为发现率和制止率。

     

    千山区财政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