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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人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8-12 09-36来源:人社局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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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鞍山市千山区人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千山区人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鞍山市千山区人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千山区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

    (四)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鞍山市千山区人社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千山区人社局机关

     

    第二部分 鞍山市千山区人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格下载链接处: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部分 鞍山市千山区人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鞍山市千山区人社局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263.6万元,同比增加11.77万元,增4.67%;总支263.6万元,同比增加11.77元,增4.67%;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一)收入总计26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63.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52万元。

    (二)支出总计263.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27.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55万元,资本性支出1.76万元。

    2.项目支出36.49万元,主要包括印刷、办公维修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千山区人社局2020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12万元,项目支出36.4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3.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科学技术支出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9万元。

    1、科学技术支出2.3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3万元,主要是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25万元,包括: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14.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201.57万元。就业管理事务支出 1.75万元。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7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01万元。包括: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3万元。

    (3)就业补助支出21.22万元。包括:

        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补贴支出5.44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5.7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7.05万元,包括: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5万元。

    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52万元。包括:

    主要用于抗疫相关支出0.5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7.49万元。包括: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7.49万元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99.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94万元,比2018年增加48.37万元,增加94.95%,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组织考试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人社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20年人社局无全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