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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8-10 10-12来源:工商联作者:点击: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千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千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鞍山市千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千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

    2.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按照同级党委安排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在企业建立工会等群团组织,并为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二)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

    2.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4.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三)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1.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2.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3.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4.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等事项。

    (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1.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加强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的指导,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五)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2.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3.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六)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七)依法加强会产管理、经营和保护。

    二、机构设置情况

    鞍山市千山区工商业联合会独立设置,行政单位,正科级。

     

    第二部分 鞍山市千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格下载链接处: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工商联合会

    第三部分 鞍山市千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鞍山市千山区工商业联合会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38.95万元,同比增加13.30万元,增加51.85%;总支出38.95万元,同比增加13.30万元,增加51.85%;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一)收入总计38.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8.9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38.9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7.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2万元。

    2.项目支出1.71万元,主要包括完成了召开五届五次执委会的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千山区工商业联合会2020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3万元,项目支出1.7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9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9.5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71万元,主要是召开五届五次执委会的业务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2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2.13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13万元。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2.26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2.26万元。

    11. 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工商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万元,比2018年增加1.05万元,增长56.37%,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工商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工商联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20年工商联无全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