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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千山区2021年度防御洪水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8-05 12-11来源:政府办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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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千政办发〔20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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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千山区2021年度防御洪水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千山区2021年度防御洪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千山区2021年度防御洪水方案

     

    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目  录

     

    1 前  言.................................... - 4 -

    2 防御洪水预案名词术语...................... - 5 -

    3 编制原则.................................. - 6 -

    4 防御洪水方案的主要内容.................... - 7 -

    4.1 区域概况........................... - 7 -

    4.2 主要河流洪水防御................... - 8 -

    4.3 水库洪水调度...................... - 13 -

    4.4 尾矿库(坝)防洪.................. - 19 -

    4.5 城区防洪.......................... - 20 -

    4.6 农田排涝.......................... - 20 -

    4.7 保障措施.......................... - 21 -

    4.8 附则.............................. - 26 -

    4.9 附图.............................. - 27 -


    1 前  言

     

    防御洪水方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具体要求,是保证防洪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2 防御洪水预案名词术语

     

    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引发洪涝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防洪工程体系:是指在规定的防洪标准下,由江河堤防、水库、水闸、险工防护工程、城市防洪工程、涝区排涝工程、沿海的海堤工程等构成的工程体系。

    警戒水位:江河、湖泊中的水位在汛期上涨可能出现险情之前而须开始警戒并准备防汛工作时的水位。

    保证水位:保证堤防及其附属建筑物在汛期安全运用的上限洪水位。

    保证流量:是指保证堤防工程安全运行的最大洪水流量。通常是堤防达到保证水位时对应的流量。

    防洪标准:根据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和经济合理性而由国家确定的防御洪水的标准。

    小型河流:流域面积在100~1000 km2的江河。

    小型水库:总库容为(0.001~0.1)×108m3的水库。

    3 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洪水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防御洪水方案遵循蓄泄兼筹、上下游兼顾、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3.防御洪水方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防御洪水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4 防御洪水方案的主要内容


    4.1 区域概况

        4.1.1 自然概况

    千山区位于辽东半岛北端,辽宁省的中南部,辽河平原的中下游。地处东经122º49′~123º14′,北纬40º55′~41º12′。东依千山山脉,西、南与海城相连,北与市城区接壤,是鞍山市唯一的郊区,地理位置优越。总面积270.6平方公里。流经我区的河流主要有五条,分别是杨柳河、唐家房河、三通河、后五道河和大孤山河。辖区内管辖三座小(2)型水库,分别是位于东鞍山街道的下石桥水库、位于唐家房镇的太平沟和浦峪沟水库。我区多年平均降雨量为721.7毫米。千山区管辖5个镇(街),54个行政村,8个社区,总人口113001人,土地耕地面积13万亩。

    4.1.2 历史洪水灾害

    1986年唐家房河鸡王屯险段发生漫堤决口,受灾面积1.5万亩,成灾面积1万亩,受灾人口,0.03万人,倒塌房屋4间,造成农业损失687万元。1995年唐家房河解家堡等四处险段发生漫堤决口,受灾面积1.95万亩,成灾面积1.5万亩,倒塌房屋46间,造成农业损失1639万元。


    4.2 主要河流洪水防御

    4.2.1 主要河流概况

    4.2.1.1杨柳河是太子河一级支流,发源于海城市大屯镇英不落村,海拔高程464m,河流自南向北,流经鞍山市海城、千山区,在东鞍山镇房身村与发源于千山区唐家房镇摩云山大榆沟双塔岭的唐家房支流汇合,汇合后沿东北方向流至东鞍山镇鞍山城桥附近后以从东向西(略偏西北)的流向,经宁远屯、海城市腾鳌镇、辽阳市穆家,于海城新台子镇小河口北西新村入太子河。杨柳河流域面积333km2,河道长度56.87km,河道平均比降1.29‰。从地理位置上看,杨柳河跨鞍山、辽阳两市,杨柳河右岸以腾鳌桥为界,上游为鞍山市千山区,下游为辽阳市辽阳县;杨柳河左岸以东鞍山西河南为界,上游属于鞍山市千山区,下游属于鞍山市海城市。

    4.2.1.2三通河为太子河二级支流,发源于鞍山市千山区甘泉镇正汤河村,河流自东向西,流经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甘泉镇,在甘泉镇双庙子村高速公路桥进入海城市,在温香镇刘家台村汇入五道河后向西流入太子河。三通河河道全长35.1km,流域面积317.9km2。河道为无堤段,流经于家沟、正汤河、管饭寺、邓家台、双台子和双庙子6个村,沿岸人口1万人,耕地2.94万亩。

    4.2.1.3唐家房河流域位于千山区唐家房镇南部,东鞍山街道东部,唐家房河是杨柳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千山区唐家房镇摩云山村,于鞍山市千山区东鞍山街道鞍山城村汇入杨柳河,河道全长22.2km,流域面积84.2km2,河道平均比降6.95‰。

    4.2.1.4后五道河为五道河一级支流,发源鞍山市千山区甘泉镇三台沟村,河流自东向西,在海城市南台镇五道村汇入五道河后向西流入太子河。后五道河河道全长22.5km,流域面积87.6km2,比降1.44‰。

    4.2.1.5大孤山河为南沙河的一级支流、太子河二级支流,发源于千山区大孤山镇大黑峪村东南侧山麓,流经千山区、铁东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号桥位置汇入南沙河。流域面积79.7km2,河道全长18.4km,为无堤段河道,河道流经对桩石村、下石桥村、花麦屯村3个村,沿岸总人口6450,耕地面积7377.7亩。

    4.2.2 重点河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河道防洪标准低,除杨柳河支流部分有堤段堤防达到10年一遇防洪标准外,其它堤防防洪标准不足3—5年一遇。三通河、后五道河、大孤山河均为无堤段,主汛期易形成防汛安全隐患。

    4.2.3 河道防洪重点掌控部位

    2020年我区河道防洪重点掌控部位共有9处,主要包括:1处堤防、1座漫水桥、2座翻板闸、2个塘坝、3座水库。

    1处堤防:孟家村后英桥,属企业私建桥梁。该桥的设计、建设均未达到防洪标准,如遭遇洪水灾害将对区域防洪安全造成较大影响;1座漫水桥:孟家漫水桥,位于大屯镇大屯桥下游300米处。非汛期,该桥可方便周边群众出行,但汛期一旦发生洪水灾害,将对周边出行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胁;2座翻板闸:①凤凰湖翻板闸,位于鞍海路中所屯桥下游,属于新建水利工程项目,未经受洪水考验。截止目前,该翻板闸管理使用权限未移交给我区。②杨柳湖翻板闸,于东鞍山街道马驿屯村东南500米处,属于新建水利工程项目,未经受洪水考验。截止目前,该翻板闸管理使用权限未移交给我区;2个塘坝:①杨罗塘坝,位于汤岗子街道杨家村,2015年由小二型水库降档为塘坝,属于病险塘坝,严重影响周边耕地和部分百姓生命财产安全。②正汤河塘坝,位于甘泉镇正汤河村,一旦发生洪涝灾害,周边部分村民耕地将受到严重危胁;3座水库:①太平沟水库位于唐家镇太平沟村,1959年6月竣工。在文旅区管理期间,对该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但加固后未经洪水考验。②浦峪沟水库,位于唐家房镇果子园村,1973年竣工。在文旅区管理期间,对该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但加固后未经洪水考验。③下石桥水库,位于东鞍山街道下石桥村,1973年10月竣工。该水库输水洞下游无排水沟,一旦调蓄泄洪将对下游村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胁。

    4.2.4 防御措施

    (1)标准内洪水防御

    各镇(街)防汛指挥部要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做好预警措施,明确责任,对重点堤防、险工险段进行检查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各镇(街)要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组建防汛抢险队伍。确保标准内洪水全部通过河道下泄,确保堤防及保护区的安全。

    (2)超标准洪水防御

    a.当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

    b.当河流洪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河流水情和洪水预报,实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4.3 水库洪水调度

    4.3.1 主要水库情况

    4.3.1.1  太平沟水库

    太平沟水库位于唐家房镇太平沟村, 1958年4月开工,1959年6月竣工,该水库属于小(二)型水库,兼顾防洪、养殖、供水等综合利用的水库。总库容58.7万m3,集水面积5.7 km2,工程等级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

    4.3.1.2 浦峪沟水库

    峪沟水库位于唐家房镇果子园村,1972年5月开工,1973年7月竣工。该水库属于小(二)型水库,兼顾防洪、养殖、供水等综合利用的水库。总库容20.06万m3,集水面积1 km2,工程等级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

    4.3.1.3 下石桥水库

    下石桥水库位于大孤山镇下石桥村西南,水库建于1973年,该水库属于小(二)型水库,兼顾防洪、供水等综合利用的水库。总库容23.9万m3,集雨面积0.5平方公里,最大库容35万m3,工程等级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该库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标准20年一遇,有效灌溉面积600亩。

    4.3.2 水库存在的主要问题

    4.3.2.1 太平沟水库

    太平沟水库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但水库除险加固后未经历大洪水考验,防汛压力较大。太平沟水库威胁对象为:太平沟村622口人,耕地2000亩。

    4.3.2.2 浦峪沟水库

    浦峪沟水库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但水库除险加固后未经历大洪水考验,防汛压力较大。浦峪沟水库威胁对象为:果子园村10人,耕地1500亩。

    4.3.2.3 下石桥水库

    下石桥水库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但重新区划归入我区后未经历大洪水考验,防汛压力较大。下石桥水库威胁对象为:3个村95人,耕地600亩。

    4.3.3 调度任务

    4.3.3.1 太平沟水库

    太平沟水库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标准为200年一遇,主要保护对象为下游太平沟村,人口2500人,耕地2000亩。

    4.3.3.2浦峪沟水库

    浦峪沟水库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标准为300年一遇,主要保护对象为下游果子园村,人口1038人,耕地1500亩。

    4.3.3.3 下石桥水库

    下石桥水库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标准为20年一遇,主要保护对象为下游下石桥村,人口200人,耕地600亩。

    4.3.4 水库防洪调度措施

    4.3.4.1 太平沟水库

    调度原则:在汛期,水库水位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输水洞闸门全部开启;溢洪道自由泄流。太平沟水库转移水位定在设计洪水位以下为14.1米。如果水势继续上涨,降雨不断,应马上启动转移预案。转移预案:

    (1)警报信号形式:广播;

    (2)信号传递方式:以户通知户的形式等;

    (3)报警责任人:(报警责任人必须有各村村长)

    张德富、张大山、张德文;

    (4)出逃地点:太平沟村北山、太平沟小学;

    (5)出逃的路线:沿小道向北山、沿鞍隆路向太平沟小学;

    (6)逃险所需物资及车辆:按水库度汛预案、布置、落实;

    (7)解除警报信号形式:广播。

    4.3.4.2浦峪沟水库

    调度原则:在汛期,水库水位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输水洞闸门全部开启;溢洪道自由泄流。峪浦沟水库转移水位定在设计洪水位以下为18米。如果水势继续上涨,降雨不断,应马上启动转移预案。转移预案:

    (1)警报信号形式:电话;

    (2)信号传递方式:以户通知户的形式等;

    (3)报警责任人:(报警责任人必须有各村村长)

    袁兴富、郭强;

    (4)出逃地点:水库下游北山、南山;

    (5)出逃的路线:从小路直达北山、南山;

    (6)逃险所需物资及车辆:按水库度汛预案、布置、落实;

    (7)解除警报信号形式:电话。

    4.3.4.3 下石桥水库

    调度原则:在汛期,水库水位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输水洞闸门全部开启;溢洪道自由泄流。下石桥水库转移水位定在设计洪水位以下为22.58米。如果水势继续上涨,降雨不断,应马上启动转移预案。转移预案:

    (1)警报信号形式:广播;

    (2)信号传递方式:以户通知户的形式等;

    (3)报警责任人:(报警责任人必须有各村村长)

    陈希仁、杨再广、孙季敏;

    (4)出逃地点:中心二校;

    (5)出逃的路线:下石桥水库到二校;

    (6)逃险所需物资及车辆:按水库度汛预案、布置、落实;

    (7)解除警报信号形式:广播。

    4.4 尾矿库(坝)防洪


    我区现有金和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和后英集团鞍山活龙矿业有限公司机匠沟尾矿库两座尾矿库,尾矿库及企业生产用蓄水池防汛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防汛度汛工作按照各企业《尾矿库防汛预案》执行。

    4.5 城区防洪

    我区管辖范围内主要城区防洪任务有东鞍山街道中心社区、汤岗子街道泉东社区、矿山自管房区和区房产局自管房区四个部分,城区防洪工作由千山区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城区防洪工作按照《2021年千山区城区防汛工作预案》执行。

    4.6 农田排涝

    4.6.1 涝区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低洼地面积1.08万亩,其中:旱田面积0.92万亩,菜田0.16万亩。农田排涝度汛工程现状:排涝干支沟长42公里,田间及排水沟渠上建有中小桥22座,农涵92座。

    4.6.2 排涝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千山区是鞍山市的郊区,所属5个镇(街)均为山丘区乡镇(街),大部分耕地为旱田,由于村民排涝度汛意识淡薄,使村屯和农田排水沟道受到侵占,造成排水沟道缩小、堵塞,易形成短时或局部内涝。

    4.6.3 农田排涝任务

    对于全区1.08万亩低洼地,要求确保达到三日降雨200毫米之内农田不受涝、不成灾。

    4.6.4 排涝措施

    4.6.4.1 做好田间排水配套工作。全区排水干支沟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清淤、疏通工作,确保正常、顺利排除田间积水,斗农沟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4.6.4.2 为应对局部内涝的发生,各镇(街)村应备好足够的排水设备,以满足短历时农田排涝需求。


    4.7 保障措施


    4.7.1 防洪工程检查和处理措施

    制定防洪工程检查的内容和处理措施。进行工程隐患排查,对河道、水库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必要的测试;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划分事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工程项目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限期处理并建立档案。

    4.7.2 组织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在遭遇特大洪涝灾害时,加强辖区内的防洪救灾工作;切实落实防汛抢险队伍,细化值班队伍、巡查队伍、抢险队伍的职责等内容。

    4.7.3 防汛抢险技术措施

    制定防汛抢险的技术要求、技术手段、防汛人员的技术培训等内容。正确运用抢险技术是控制险情发展,减少灾害损失行之有效的办法,根据工程险情产生的原因和类型,采用相应的抢险方法。

    4.7.4 安全转移措施

    当洪水威胁群众生命安全时,按照“第一保生命,其次保财产”的原则,把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各级政府应及时、有条不紊地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做好生活、线路、交通机具、安置地点等安排。

    4.7.5 通信保障措施

    4.7.5.1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电话、传真并用的原则,组建突发应急指挥系统和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配备通信设施。

    4.7.5.2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调事发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4.7.5.3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4.7.6 后勤保障措施

    4.7.6.1 供电保障

    发改部门协调电力部门负责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4.7.6.2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4.7.6.3 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灾区疫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4.7.6.4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7.6.5 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a.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单位应按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规定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b.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储备的区级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c.区级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是用于拦挡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急需的抢险物料;用于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及抗洪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小型抢险机具。

    d.区、镇(街)财政部门提供资金支持,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规范储备防汛物资,并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防汛抢险物资的品种和数量。

    (2)物资调拨

    a.区级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镇级防汛储备物资,在不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区级的防汛储备物资;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b.区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区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镇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调拨。

    c.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启动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用、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4.7.6.6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的责任。

    (2)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抢险。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4.7.6.7 技术保障


    (1)加快区防汛指挥系统建设

    a.完善全区各级防汛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b.完善水情信息采集系统。

    c.建立和完善重要河段、小型水库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d.建立防洪工程数据库及重点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e.建立重要河段的防洪调度系统,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f.建立和完善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2)加大洪水灾害的监测、预测、预警、防护和应急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防汛应急技术平台,提高防汛科技水平。

    (3)区、镇(街)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洪水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工作。

    4.8 附则


    4.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召集有关部门、各镇(街)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人员及相关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并做出相应修改,报区政府批准。各镇(街)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的防御洪水方案。


    4.8.2 预案解释部门


    本方案由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4.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9 附图

    群众逃避险转移路线图